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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锡林郭勒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14-03-03

施行日期:2014-03-0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雄风建筑公司党总支、建筑设计院党支部:

  按照盟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锡群组发〔2014〕7号),根据局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3月3日正式启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组织开展学习教育

  (一)总体安排。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从3月3日开始,3月31日前基本结束。局机关以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和支部学习方式共安排集中学习时间7天,按照开展“大学习”行动要求,集中学习规定的8个方面学习内容。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和雄风公司党总支、建筑设计院党支部也要统筹安排学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7天。

  (二)学习教育重点。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于活动各环节、全过程,紧紧围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紧紧抓住党性修养这个关键,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这个根本要求,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我区时的重要讲话和在我盟视察期间的重要指示、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编印的必读书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盟委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盟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牛玉儒、郝万忠、孙奇、廷·巴特尔等先进典型事迹。通过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广泛交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强化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思想自觉。

  (三)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坚持“分层次、有重点、重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教育。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主要采取讲党课、听讲座、集中研讨交流等方式安排4次专题学习,就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编印的必读书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进行专题学习,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和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局机关党支部将每周二、四下午确定为集中学习时间,重点围绕8个方面的学习内容组织好集中学习。各单位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组织好党员、干部的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干部要通过中央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页和内蒙古北疆先锋网专题网页及时学习新精神新要求,接受群众路线教育。以支部为单位积极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我的群众观”专题讨论,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本单位、本行业“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等进行研讨,讲认识、体会,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3月底,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组织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理论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

  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必须聚焦反对“四风”,紧扣作风建设,着重听取群众对机关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在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工作效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反映。主要采取问卷调查、书面征询、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要重点听取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的意见,也要听取基层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组织召开两次座谈会,分别听取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意见建议。各直属事业单位也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向相关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建议。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雄风建筑公司、建筑设计院党组织要将多渠道、多方式听取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梳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个人反映。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综合组和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学习安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主持人、参加人等,建立考勤、请销假、学习笔记、检查考评、理论考试等制度,确保党员、干部的学习效果。

  (二)加强个人自学。每个党员、干部要挤时间精心研读必读数目,认真记读书笔记,每人撰写1篇高质量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三)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要把学习教育与听取意见结合起来,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听取意见,在听取意见后剖析思想根源,有效提升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要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带着问题学习讨论,对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同时防止新问题的产生。要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盟里已下发的各项制度,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需要完善的尽快完善,需要建立的抓紧建立,需要废止的及时废止。

  (四)加强督查和指导。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导组要加强跟踪检查和指导,开展学习讨论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的专项督查,对工作不积极、开展质量不高、敷衍应付的单位,及时批评提醒,着力整改纠偏,确保第一环节工作有序推进,保质保量完成。

  盟住建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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