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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营造比较优势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

发布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11-08

施行日期:2005-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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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改善对企业的服务,提升吸引重大项目的综合竞争力,现就进一步营造比较优势、优化投资环境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政务环境

1.完善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年内建成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平台,2006年起在我市全面开展网上联合年检工作。(责任部门:市外经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信息办)

2.将企业和投资者投诉查实率、投诉办结率、投诉办理满意率纳入区(市)县、市级部门的投资软环境建设目标考核体系。(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政府目督办)

3.建立健全投资环境评议评价体系。对外商投诉中心、台商投诉中心、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的投诉办理情况实行跟踪回访和满意度测评;建立由外来投资者对全市综合投资环境进行年度评估的指标体系。(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外经局、市台办)

二、改善物流环境

4.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05]38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成府发 [2005]47号)的要求,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本地物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合资合作,努力培育一批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责任部门:市物流办)

5.积极推进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的整体开发,开工建设成都航空物流园区、新都物流中心、武侯西南物流中心项目,启动成都保税物流中心、海霸王冷藏物流中心项目的建设。(责任部门:市物流办)

6.年内实现国际航线由12条增加到24条;做好铁路货运“五定班列”、国际国内货运航班、集装箱公水联运等物流通道建设。(责任部门:市物流办)

三、推进“大通关”建设

7.继续推进“大通关”工作。建立成都“大通关物流信息平台”,结合英特尔等项目建设及运营中的有关问题,根据《成都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纲要》,年内完成《成都市“十一五”物流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编制。(责任部门:市政府研究室、市信息办)

8.进一步完善出口加工区“5+2”工作制度,年内形成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不间断的便捷通关环境。海关、税务、检验检疫等部门做到提前介入,监管前置,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逐步推进网络数字化管理,推行“网上申报、无纸报检、绿色通道”等模式;提高转关效率,做好转关服务。(责任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四、改善航空运输条件

9.积极争取成都对台湾居民的口岸办证权;积极争取对来成都(由双流机场入境)的外国人停留120小时实行免签证的政策。(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0.积极争取成都航权开放,争取2006年内开通成都的货运航班。(责任部门:市物流办)

11.推动双流国际机场软硬环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改善通关及货物堆放、搬运条件,提升物流服务水平,降低货物破损率。在2006年6月以前建成国际货运站。(责任部门:市经委)

五、改善道路交通状况

12.加强与周边城市及沿海城市高速公路的对接;2006年6月前将成都所有进出境高速公路并入全省“一卡通”系统,实行一卡收费;2006年6月前在机场高速公路、成彭高速公路、老成灌路等主要市域内收费公路建成不停车联网收费系统,提升成都干线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13.加大对公交事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延伸公交客运线路,开通各工业集中发展区至中心城区的公交线路,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中心,以区(市)县为节点,以公交营运服务为主体的城市客运体系,在主城区内形成“一小时交通圈”的公交客运网络。(责任部门: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

14.2005年内建成出租车营运调度服务中心,2006年投入使用;提高供车效率;制订和完善出租车行业规范,加大查处违章和违法营运的力度,维护出租车市场的秩序;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公众对出租车服务的监督力度,广泛开展文明诚信服务活动,建立诚信档案,创建服务品牌,树立我市出租车行业优质服务形象。(责任部门: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

六、改进电力服务

15.加强电源点和电网建设。加快推进金堂火电厂建设,力争早日投产发电,继续组织成都热电厂老机组枯水期计划外电量指标,发挥地方小水火电厂的补充作用。年内开工建设220千伏变电站2座,力争建成110千伏变电站10 座,在“十一五”期间内使220千伏和110千伏变配电系统电网容载比达到或超过城市电网导则要求。(责任部门:市经委)

16.改善供电服务方式。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日向社会公告,供电设施因临时检修需要停电的,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客户。建立重点开发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用电保障机制,加强对企业的协调、沟通和服务。(责任部门:市经委)

七、改进人力资源服务

17.加紧构筑全市人力资源培训体系,整合全市各类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资源,“十一五”期间建设5个以属地内高职学院或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为龙头的职业教育集团,建设30个与成都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工程等紧密结合的现代化专业,各区(市)县分别建设一个品牌突出的综合性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增强全市人力资源培训服务功能,满足投资企业对各类专业人才和技工的需要。开展对本地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建立科学、规范、统一、开放、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

八、改善环境保护

18.在国家级开发区及各区(市)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分批分期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各区[市]县政府)

九、改善人居环境

19.引进并建成两所国际学校。(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20.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我市相关医疗机构成为国际医疗救援定点医院的工作,引进境内外投资者投资建设一家国际医院。(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外经局)

21.结合工业集中发展区周边规划的“新居工程”建设项目,充分利用“新居工程”中增加修建的居住面积,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责任部门:市建委)

十、改进信息服务

22.加强成都公众信息网建设。在成都公众信息网建立查询链接,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电子政务手段,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促进信息交流和对外开放。(责任部门:市信息办)

23.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信息资料齐全、数据更新及时、能够比较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的互通、整合与共享,为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等应用服务。(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十一、加强对外宣传

24.建立全市对外宣传协调机制,整合全市对外宣传的资源。建立面向国际投资者、贸易商、旅游者、教育界等多语种“成都之窗”门户网站。涉外部门要逐步建立外文网页。制作高质量多语种外宣品,改进外宣品落地方式。围绕成都改善投资环境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我市稳定且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提高我市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部门:市政府新闻办)

十二、改善法制环境

2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为核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

26.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司法保护。加大对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诉讼机制,依法严惩侵犯投资者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法律职业群体的职能作用,组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避免久拖不决,缓解执行难等问题。加强司法咨询等服务工作,为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二00五年十一月八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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