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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长府发〔2007〕1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7-10

施行日期:2007-07-1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市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十日

全市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轰轰烈烈、扎扎实实的招商引资攻坚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项目建设为统领,围绕实现“两大攻坚目标”,组织开展“37项招商活动”,采取“六项保障措施”,推进“五大攻坚任务”,力争通过9个月的努力,储备和引进一批关系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项目,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布局,增强发展后劲,为实现长春更好更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攻坚目标和任务

根据全市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总体要求,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提出“两大攻坚目标”、“五大攻坚任务”。

(一)总体目标

1.储备项目2000个,签约投资超3000万元项目800个(其中,工业项目400个以上)。

2.实际利用内、外资300亿元(其中,外资14亿美元,内资194亿元),为2008年内、外资均增长30%以上奠定基础(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

1.在促进重点产业发展上攻坚。围绕“汽车扩能、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光电产业资源整合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领域引资金、上项目,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整体素质(见附件2)。

2.在促进重点园区建设上攻坚。为加速推进产业集聚,进一步推介专用车产业园、玉米工业园、生物医药园、软件园等6个重点产业园区招商,启动推介动漫游戏原创产业园、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装备工业园等6个特色产业园区,做强招商载体,提升招商引资竞争力(见附件3)。

3.在促进企业扩能及延伸产业链上攻坚。依托现有产值超亿元企业,跟踪服务,强化支持,重点生成50个以上超亿元工业企业扩能项目;逐户研究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业链情况,重点推介一批产业链延伸招商项目(见附件4)。

4.在促进资源利用上攻坚。依托区位优势和资源特点,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利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区域内地矿资源、可再利用资源、厂房设备生产线等闲置资源的普查,并谋划和形成一批资源利用型项目。

5.在促进城市承载能力提升上攻坚。围绕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城市交通等领域引资金、上项目,重点推动9个大项目的招商引资(见附件5)。

三、攻坚活动

围绕完成“五大攻坚任务”、实现“两大攻坚目标”,丰富招商载体,突出重点区域,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开发区招商引资主力军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境内外招商活动。

境外招商,在巩固日、韩、港市场的基础上,深度开发德、美、法、意等欧美市场,培育东南亚和台湾市场;境内招商,以“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为重点,深度挖掘重点产业聚集区和县域经济发达地区的投资潜力,重点组织好37项招商活动。其中,市级重大招商活动10项,各县(市)区、开发区招商活动19项,市直相关部门招商活动8项(见附件6)。

四、保障措施

坚持属地责任与领导和部门责任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攻坚机制,形成攻坚合力,确保各项攻坚任务落到实处。

(一)明确工作机制

成立全市招商引资攻坚领导小组,全力抓好九个月的招商引资攻坚工作。

(二)落实攻坚责任

领导小组负责对招商引资攻坚行动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相关任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领导按分工对口负责招商任务,直接参与亿元以上项目的招商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是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攻坚内容,明确工作进度,完成攻坚任务。市直各部门和产业办是服务主体,要下移服务重心,为攻坚活动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并在攻坚期间至少引进一个投资超3000万元的落地项目。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搞好招商平台建设,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要加强对攻坚活动的组织调度,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攻坚任务完成情况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汇总分析后,以快报形式报送市招商引资攻坚领导小组和相关领导。

(三)加强项目谋划

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项目谋划的责任分工、工作模式和具体要求,指导全市招商项目谋划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产业办及经济职能部门组织专门力量,聘请专业人员,认真谋划、包装和储备一批质量高、针对性强的招商项目,在此基础上分级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库,定期向社会公布,强力向国内外推介,提高招商成功率。

(四)改善招商环境

以加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明确硬件设施建设目标。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会同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完成已确定建设用地征用工作;省级以上开发区基础设施原则上达到“七通一平”,有条件的尽快实现“九通一平”;省级工业集中区按功能和需要加快建设企业孵化器(标准厂房)(见附件7)。

以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支撑体系为重点,加强软环境建设。由市发改委牵头,深入开展清费减负活动,进一步降低企业建设与运营中的相关规费;由市经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关于长春市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扩厂成区的意见》;由软环境办公室牵头,实行外商(外埠)投资企业检查许可制度,相关部门对外商(外埠)投资企业检查、收费,必须经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批准。

(五)强化督查考核

由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制定《招商引资攻坚考核验收办法》,重点考核各县(市)区、开发区攻坚目标完成情况,各部门、产业办在攻坚行动中服务、支持工作落实情况。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市政府给予表彰。对引进投资5亿元(5000万美元)以上的签约落地项目,经商务局审核,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批准给予重奖。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营造招商氛围

市商务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对招商引资攻坚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利用“长春招商网”等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商项目信息,争取公众参与。依据《长春市招商引资中介奖励暂行办法》,及时奖励招商有功人员,调动全民招商热情,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

附件:1.招商引资攻坚任务分解表

2.重点产业攻坚任务表

3.重点推介的特色产业园区一览表

4.重点(137户产值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扩能汇总表

5.重点城建项目一览表

6.招商引资活动安排表

7.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一览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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