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会计文化建设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财会(2012)11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12-05-30

施行日期:2012-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会计文化是人类社会文化体系的一个分支,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培育会计文化,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有关精神,大力倡导和弘扬会计行业优良传统作风,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会计文化建设,经研究,财政部会计司、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上海、厦门三所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中国会计报》共同主办中国会计文化建设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社会主义会计文化的丰富内涵、建设途径,进一步激励会计行业从业人员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建设会计强国的目标,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中国会计文化建设征文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征文活动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余蔚平 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副组长:杨 敏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

冯卫东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副主任

李 赤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校长

陈毓圭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高一斌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长

夏大慰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

邓力平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院长

成 员:欧阳宗书 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

刘运朋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副主任

张晓智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副校长

蔡晓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张天犁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

李扣庆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

黄世忠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

胡兴国 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处长

周京军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综合处处长

胡 嵘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综合处处长

冯 毅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卫东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办公室主任

卢文彬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办公室主任

沈 毅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办公室主任

陈清清 中国会计报社主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会计司,具体负责征文的收集整理、聘请评委、组织评审和表彰等工作。

三、征集内容

1.会计文化的实质、内涵和基本要素;

2.中国会计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3.中国会计文化建设的目标和原则;

4.推动会计文化建设的手段和措施;

5.会计文化的环境及其对会计文化形成的影响;

6.中外会计文化比较;

7.中国会计文化的发展历史与特征;

8.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历史、文化内涵、基本精神以及文化建设的实践;

9.其他。

四、征文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征文内容要注重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会计文化建设,研究阐释会计文化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研究阐释推进会计文化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3.征文既可以是理论文章,也可以是纪念文章或回忆文章,征文面向全国会计领域人士以及关心支持会计工作的各界人士,可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集体名义参加。

4.征文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字数在3000字以内。

5.征文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六份,寄至财政部会计司(中国会计文化建设征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邮编:100820

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010)68553032

同时将征文电子版分别发送至:li-jing@mof.gov.cn,zbkjbn@163.com。

6.为便于联系,请完整填写一份“征文作者情况登记表”(见附件),随征文一并提交。

五、评选奖项

此次征文设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和组织奖。中国会计文化建设征文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认真筛选和评议,对获奖人员和组织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中国会计文化建设征文活动奖项、名额、奖金设置如下:

一等奖10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0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50名,奖金1000元;

鼓励奖100名,奖励会计文化征文集选;

另设组织奖30名。上述奖项,均有获奖证书,组织奖授予奖牌。

六、评选程序

征文活动自截止之日起,由中国会计文化建设征文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筛选和评议,选出获奖征文并进行公示,公示有效后确认奖项并召开中国会计文化建设征文表彰大会,公布获奖结果,向获奖人员和组织单位进行颁奖。获奖征文将在《中国会计报》和相关网站等媒体宣传,并结集出版。

附件:征文作者情况登记表

财政部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