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精神,为适应人大工作需要,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选举工作委员会,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1986-12-25
施行日期:1986-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精神,为适应人大工作需要,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选举工作委员会,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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