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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证监发行字(2006)6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14

施行日期:2006-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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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64号)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000万股。

二、 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进行。

三、自本核准通知下发后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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