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巴西亚马逊TRAXX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合批〔2007〕561号)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关于设立巴西亚马逊TRAXX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兵装外〔2007〕42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与巴西自然人周渝在巴西亚马逊州合资设立“巴西亚马逊TRAXX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700万美元。其中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出资693万美元,占总股份的99%,以现汇方式出资;巴西自然人周渝出资7万美元,占总股份的1%。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摩托车及零部件销售、批发、生产,产品服务、技术支持、进出口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集团公司备案,并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巴后,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巴西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指导。
五、请你集团公司督促境外企业认真研究并遵守巴西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重视安全、质量、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境外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我驻巴西使馆经商处和我部(合作司)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