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4496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法律

公布日期:2004-12-29

施行日期:2004-12-2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的决定 (2004年12月29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胡锦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4年6月17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