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科技活动周”的批复(2001年3月22日)
科技部:
你部《关于拟由国务院决定设立“科技活动周”的请示》(国科发政字(2001)514号)收悉。同意自2001年起,每年5月的第三周为“科技活动周”,在全国开展群众性科学技术活动。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3-22
施行日期:2001-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科技活动周”的批复(2001年3月22日)
科技部:
你部《关于拟由国务院决定设立“科技活动周”的请示》(国科发政字(2001)514号)收悉。同意自2001年起,每年5月的第三周为“科技活动周”,在全国开展群众性科学技术活动。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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