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03年4月10日经省人民田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 梁保华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决定对《江苏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五条第二款。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3-04-22
施行日期:2003-04-22
时效性:已失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03年4月10日经省人民田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 梁保华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决定对《江苏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五条第二款。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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