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实施200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9〕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以下分别简称《意见》、《规划》),我司决定2009年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计划。经研究,拟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等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举办5期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正、副校长。
2。工作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办学实绩突出。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研修内容
研修内容由培训机构根据《意见》和《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和校长的培训需求研究确定。研修要把学习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作为重要内容。
三、研修时间与形式
研修班每期6个月。
研修班采取学员在职自学、国内集中学习和国外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国内集中学习和国外考察各2周。集中学习和考察结束后,培训机构要帮助学员联系工作实际确定选题,并指导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或研究报告。
四、考核与结业
学员按要求参加全部研修活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通过考核者准予结业。学员结业时,由培训机构颁发教育部统一格式的《职业技术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结业证书》。
五、组织与安排
1。培训机构:东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2。各培训机构具体研修安排请见附件1。
3。报名程序和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研修安排表(附件1)和学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校长参加研修,并于6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学员推荐表(见附件3)统一报至相应培训机构。
有条件的地区,推荐人数可适当多于附件2分配名额。
4。研修费用:国内研修费用由培训机构根据成本确定。每期研修班的国外研修费用,视实际参加研修的人数最终确定,具体数额和收取办法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研修费用由各地研究解决。有条件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应给予一定补贴。
5。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4。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区教育干部培训整体规划,加强组织动员,制订配套措施,按要求推荐学员参加研修。学员要遵守研修纪律,如中途退出研修,须向培训机构提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2。培训机构要按照《意见》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研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联系,广泛开展招生宣传,积极主动地做好生源组织工作。要认真进行需求调研分析,制订切实有效的研修方案。要突出研修班高层次、高水平、示范性的特点,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充分发挥学员的主动性,及时听取各方面研修活动意见,努力办出质量与特色。要加强管理,做好后勤服务,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研修结束后,要将工作总结和学员论文报我司师资处。
附件:1。研修安排表
2。各地区学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3。学员推荐表
4。报名联系方式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研修安排表
期次
培训单位
研修
名额
国内集中
学习时间
国外考察
时间
国外考察
路线
东南大学
30人
国外考察之前两周。具体时间见培训机构通知。
德国
华东师范大学
30人
德国
北京师范大学
30人
德国
重庆师范大学
30人
德国
浙江工业大学
30人
德国
附件2:
各地区学员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
地区
名额
各培训机构名额分配
东南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新疆兵团
大 连
青 岛
宁 波
厦 门
深 圳
合 计
附件3:
学员推荐表
拟报班次: 第 期 培训机构: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月日
民 族
2寸免冠
标准照片
政治面貌
文化
程度
职 务
职 称
出生地
任校级
职务
时间
单 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 编
办公电话
家庭
电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
邮件
其他联系人及电话
进修
经历
研究
成果
获奖
情况
研修
建议
学校
主管
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省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报名联系方式
序号
培训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邮编
东南大学
职业技术
教育学院
刘荣才
江苏省南京市进香河路35号
华东师范
大学职业
学校校长
培训中心
李立华
吴德芳
上海市中山
北路3663号
北京师范
大学继续
教育和教师培训学院
李俊杰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重庆师范
大学学职教基地
徐 流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浙江工业
大学职业
技术教育
学院
范鹏飞
顾 容
杭州市朝晖
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