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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工作联系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青政办(2006)17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2-04

施行日期:2006-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性财产保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26日,总部在北京。今年11月8日,经青海保监局核准,在我省成立了分公司,将在我省开展交强险、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和保证保险、意外伤害及健康险等财产险类业务。

为了促进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请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根据该公司的工作性质和职责,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强与该公司的工作联系,协调解决公司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公司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17楼

联系电话:0971?6128392

联系人:张海青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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