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63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0年1月14日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0年1月14日,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决定:1998年1月8日发布的《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从即日起予以废止。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发布部门: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第6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10-01-29
施行日期:2010-0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63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0年1月14日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0年1月14日,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决定:1998年1月8日发布的《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从即日起予以废止。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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