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筹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流支公司等机构的请示》(大地财保桂发(2006)47号)及申报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北流支公司和陆川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加强对以上分支机构筹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筹建的分支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四、筹建的分支机构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