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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保监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崇阳、嘉鱼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鄂保监寿险〔2006〕42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04-26

施行日期:2006-04-26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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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崇阳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泰康鄂字[2006]第8号)、《关于变更泰康人寿咸宁中心支公司通城营销服务部等机构负责人以及地址的请示》(泰康鄂字[2006]第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崇阳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崇阳县天城镇前进路74号荣盛商贸楼四楼,嘉鱼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嘉鱼县方庄大道58号电信大楼十楼。

二、上述营销服务部应持换发后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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