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25号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注释》)是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现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发布的《协调制度注释》修订内容对2007版《注释》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自2011年5月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200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二期)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2011gonggao/2011公告25fj.doc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11年第25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11-04-25
施行日期:2011-05-01
时效性:已失效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25号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注释》)是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现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发布的《协调制度注释》修订内容对2007版《注释》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自2011年5月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200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二期)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2011gonggao/2011公告25fj.doc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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