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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03年湖州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03]2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5-01

施行日期:2003-05-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03年湖州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五月一日

湖州市200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三年四月十四日)

为切实做好2003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法》及《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二OO三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本市2003年地质灾害防灾提出如下预案:

一、本市2002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02年全市仅安吉县境内两地共发生了四处灾害,一处位于安吉县章村镇河垓村鲁家,发生山体滑坡导致一农居房局部毁损,无人员伤亡;另一处位于永和乡兴旺村双桥,发生山体滑坡2处、泥石流1处,经济损失4万元。其它灾害点虽然没有发生灾害,但受气候、采矿等因素影响,灾害的隐患依然存在。

二、2003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报

湖州市地处浙北,东部属杭嘉湖平原,部分区域有轻度的地面沉降;西部为浙西北低山丘陵带,采矿、挖坡修路建房等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活动频繁。同时,本地区在气候上受季节性集中降水及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较大,因暴雨而极易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综合我市地质状况和历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以及气象部门预测分析今年汛期本市降雨将比较集中,雨量较常年偏多,并有台风等因素,预测今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6月初到7月上旬的梅汛期和7月底至9月底的台汛期这两个时期;发生的区域主要是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的灾害类型主要是泥石流、崩塌、滑坡等。

三、2003年全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报

根据国土资源部门巡查、分析,今年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点主要有:

安吉县永和乡兴旺村双桥电站后山(3处) 潜在土体滑坡;

安吉县永和乡兴旺村帝庙 潜在岩体滑坡;

安吉县章村镇高二姚家山 潜在土体滑坡;

安吉县章村镇高二枫树坪 潜在土体滑坡;

安吉县缫舍乡和村至缫舍中学公路旁 潜在较大规模崩塌;

安吉县天荒坪镇中学斜坡 潜在崩塌;

安吉县上墅乡施善村朗村 潜在顺层岩质滑坡;

安吉县王章线、11省道等劈山修路地段 潜在崩塌和滑坡;

安吉县上墅乡罗村采煤场 潜在岩体崩塌;

安吉县良朋镇迂迢村石仓坞 潜在崩塌;

长兴县白岘乡访贤村凤凰亭 潜在岩土体滑坡;

长兴县煤山镇尚儒村小学后山 潜在岩土体滑坡;

长兴县吴山乡横涧村金银石料公司采石场 潜在崩塌;

长兴县槐坎乡青东村 潜在地面塌陷;

长兴县槐坎乡东风村 潜在地面塌陷;

长兴县白岘乡访贤村凤凰亭 潜在地面塌陷;

长兴县白岘乡访贤村化树?自然村 潜在地面塌陷;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采石场 潜在崩塌;

长兴县李家巷镇第三石矿 潜在岩土体滑坡;

长兴县洪桥镇范湾村采石场 潜在岩土体滑坡;

德清县筏头乡瑶坞村 潜在小型滑坡;

德清县筏头乡庙前村金鸡湾 潜在崩塌;

德清县筏头乡狮子山 潜在崩塌;

德清县南路乡胡家埭村 潜在小型土质滑坡;

吴兴区埭溪镇红旗村镇水赵家山 潜在小型土质滑坡;

吴兴区埭溪镇红旗村镇水黄泥山头 潜在土质滑坡;

吴兴区道场乡石泉桥村鲍家浜石矿 潜在土质滑坡;

南浔区和孚镇长超村地田圩 潜在岩质崩塌;

南浔区和孚镇长超村上扎湾 潜在岩质崩塌;

此外,公路、铁路等交通工程,在建设中有些地段已开挖出很高的新宕面,岩体原有的平衡已被破坏,存在着滑坡、崩塌等灾害的隐患。其它还有一些矿山,由于目前大部分露天矿山的宕面扬程高,坡度较陡,岩体不稳定,在汛期可能会引起塌方、滑坡等地质灾害。地下矿山或煤井由于岩溶构造及老空洞等因素,可能会造成突水等事件的发生。

四、200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制。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以及谁诱发地质灾害由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完善灾害防治市、县(区)、乡镇三级责任制。根据今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报,落实和完善防灾预案,切实做好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市及县(区)水利、交通、建设、农业、林业、环保、电力、铁路等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性质、规模、危害后果制定本部门的预防措施。对城市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它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建设项目,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二)健全网络,完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灾害防治网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的预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出现灾情,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灾情,组织抢救,把受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强化监测,落实预防措施。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监测人,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各重点灾害隐患点由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发防灾明白卡,卡上须载明具体防范措施及紧急处置办法。汛期和台汛期,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县区和乡镇政府,对重要地质灾害点开展检查回访工作,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预防措施,明确监测任务和人员。各工程施工单位及矿山要特别注意区域地质环境的变化,杜绝人为诱发灾害。

(四)加大宣传,增强群测群防意识。要充分利用媒体、标语、网络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防范意识,完善群测群防体系,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发生。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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