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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国土资源局《湘潭市200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潭政发[2003]2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6-11

施行日期:2003-06-1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湘潭市200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

湘潭市200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三年五月)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2003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03年降水趋势预测

我市属南方湿润地区,受太平洋和印度洋暖湿气流、季风环流和地理因素的影响,降雨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域性。汛期一般为5-9月,预计降雨集中期在5月下旬至6月,特大暴雨多发生在7-8月。在雨水集中期和特大暴雨降水时,部分地区有洪涝和山洪发生,容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种类预测

地质灾害在不同的地区种类不同。在工程活动区,如潭邵高速公路沿线、采石场等以滑坡崩塌为主;在主要煤矿区和石膏矿开采区,如湘乡市壶天地区、湘潭县谭家山、杨家桥、列家桥、云湖桥、龙口地区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和裂缝;在一些矿山尾矿、尾砂及废石堆放区,如湘潭锰矿的尾砂坝极易发生泥石流;在丘陵山区,如湘乡市的翻江、壶天、棋梓、中沙、育?等地方,主要以滑坡、崩塌为主。

(三)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密切相关,根据降雨趋势预测,我市今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为5-9月,其中5月到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

(四)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区位预测

根据区域地质调查资料,结合人类工程活动特点进行分析,预计今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区位为:

1.湘潭市区:

①二十三冶子校、市工矿药厂至城正街均为灰质砾岩分布区,地下溶洞较发育,由于局部过量摄取地下水,易发生地面塌陷和裂缝。

②岳塘区仰天湖大堤沿湘江河一线在丰雨季节,大堤易发生渗漏、开裂和崩塌。

2.湘潭县:谭家山、杨家桥、云湖桥、龙口、湘锰地区,由于地下采空,疏排水,易造成井巷冒顶、穿水、地面塌陷、地裂缝。

3.湘乡市:

①翻江镇洪家冲、育?乡中田村一带断层发育,风化层地下水活动频繁,易发生山体滑坡。中沙地区在雨季易发生山体崩塌。

②壶天地区,在恩口煤矿采空区,易发生地面塌陷、开裂。

③娄湘公路及上瑞高速公路湘乡段沿线,由于工程活动,易发生崩塌、滑坡。

4.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园区,因构造复杂,断层发育,易发滑坡、崩塌。

(五)地质灾害诱发因素预测

1.大气降水是产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最主要的原因。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日降水量在50-80毫米或时降水量在20毫米左右是诱发地质灾害的最低雨量。当降水量超过这一数值量时,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将大大提高。如2002年8月18日至19日,湘乡普降特大暴雨,降雨量达200mm,致使该地区发生大范围的地质灾害,造成了重大损失。

2.人类工程活动破坏了地质环境的稳定性,诱发地质灾害。修建道路、桥梁和开矿、开挖边坡、填土、弃土和堆积矿渣等都可能诱发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在矿山开采时,因不规范采空、抽排地下水以及在岩溶地带过量开采地下水都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或发生地面塌陷;此外,农民随意切坡建房,导致滑坡而毁坏房屋的现象时有发生。

(六)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据调查,全市已发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60处,大部分隐患点处于不稳定状态,其中,规模较大,分布于人口密集区和经济建设工程区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8处(详见附表)。

二、防治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尤其是地质灾害高发区和重灾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管领导亲自抓。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监测,做好防灾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增强人民群众防灾、治灾、减灾意识,掌握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避险、抢险知识和技能,尽最大可能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三)根据《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各级人民政府要在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一定的防治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应急调查和防治。

(四)新建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城市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选址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没有评估或评估不合格者,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五)各县(市)区应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组织抢险,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规范人类工程活动,防止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在进行采矿、抽排地下水、岩土工程等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施工活动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以免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七)加强对采矿活动的管理,严禁乱采滥挖、无序开采,严禁随意抽排水、乱堆废石,加强尾砂坝、尾矿坝的管理。

(八)积极做好矿山土地复垦工作,通过对采空区的土地复垦造田,尾矿坝、排土场改土造林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避免废弃物污染环境。

附:湘潭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略)

湘潭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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