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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内府办函(2006)4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25

施行日期:2006-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6]5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震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严重自然灾害。我市虽地处VI度地震烈度区,但紧邻自贡VII度和重庆荣昌VII度地震区,市中区、威远与自贡交界处和隆昌与荣昌交界处经常发生地震。解放以来虽然我市从未发生过破坏性地震,但有感地震还是经常出现,面临形势依然复杂和严竣。为此,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建立防震减灾指挥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防震减灾机构在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作用,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高度重视地震灾害防御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和吸取灾害性地震的经验教训,切实将抗震设防工作纳入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地震、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并把抗震设防内容作为城市各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审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规划,不得批准实施;不符合抗震要求的选址、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规划建设、地震等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从设计、施工、检查和验收等方面实行全方位监督,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城乡居民居住安全水平。

2010年以前,各县(区)要组织完成建筑抗震性能普查和地震灾害预测工作,落实工程地震灾害防御对策措施,搞好加固和改造。对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城镇上游或位置重要的水库、易燃易漏有害物质的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到2020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三、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将震前的预防、准备和震后的响应、恢复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统一指挥、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预案体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开展地震应急模拟实战演练,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要进一步充实灾害紧急救援力量,逐步建成以武警、消防为主,专群结合的地震灾害救援队伍。要完善地震灾情数据库和救灾物资储备系统建设,规划建设城市时充分考虑地区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救生设备和物质装备。

四、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推进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各级财政要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工作经费渠道,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要大力提倡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开展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观测,将其观察信息,作为现代化地震监测的重要补充和参考,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

地震部门在防震减灾工作中,要不断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明确抗震设防的法律主体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水平;要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等信息,防止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的发生。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依法开展对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等各类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在可能发生地震灾害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六、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是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地震、教育部门明确一所学校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把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教学计划,逐步在中小学师生中普及防震减灾知识。要充分发挥学生辐射家庭、家庭辐射社会的宣传教育作用,把防震减灾知识作为重要宣传活动内容,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讲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各级宣传、教育、科技、农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震部门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普及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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