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公司下属部分支机构营业地址发生变更的报告》(国寿人险赣发(2006)19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南昌县支公司等八家机构变更地址,原地址不保留(详见附表)。
二、请上述机构持此批复来我局更换《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此复。
附件:机构营业地址变更表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江西省保险监督管理局寿险处
发布部门:江西保监局
发文字号:赣保监寿险[2006]6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6-14
施行日期:2006-06-14
时效性:已失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公司下属部分支机构营业地址发生变更的报告》(国寿人险赣发(2006)19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南昌县支公司等八家机构变更地址,原地址不保留(详见附表)。
二、请上述机构持此批复来我局更换《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此复。
附件:机构营业地址变更表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江西省保险监督管理局寿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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