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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潍政办字〔2008〕9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6-23

施行日期:2008-06-2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潍坊市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ΟΟ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潍坊市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2007年地质灾害发生现状

我市地质灾害发育明显受地质环境条件控制,地域分布性明显,稳定性较差,具有一定危险性,降雨和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是其最主要的诱发因素。2007年,全省平均降水656毫米,较上年同期多33%,与常年相比属丰水年,年降水大多集中在5-9月份。由于年内降雨量较常年偏多,降雨引起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亦明显增多。

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类型以崩、滑、流、采空塌陷为主。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山前平原、丘陵区煤、铁矿、重晶石等矿产资源开采区;滑坡、崩塌、泥石流主要发育在地形切割较强烈、地质构造发育、降雨量集中的西南部中低山丘陵区。

海咸水入侵主要分布在寿光市、滨海开发区、昌邑市沿海平原区,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导致淡水水位过度下降,改变了地下水的天然流向,使得地下水反向(向取水中心)迳流,从而导致了海咸水向淡水区入侵。

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分布

截至目前,我市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面塌陷(采空塌陷)、地裂缝、海咸水入侵、崩塌、滑坡、泥石流和不良土体等。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和不良土体多由自然因素形成,其它类型地质灾害由人为因素引发。

(一)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我市的地面塌陷主要为采空塌陷。

地裂缝主要是和采空塌陷伴生的,在塌陷区周边一定范围内产生,以重力作用为主。

采空塌陷和地裂缝主要发生在青州文登、朱崖、马岭杭铁矿区,坊子煤矿、临朐五井煤矿、昌乐朱刘店、五图煤矿区及高密西华山重晶石采空区。

临朐五井煤矿采空导致缓变形地面塌陷,目前有大楼村、花园河村、下五井村、杨家窝村、大潭马庄受其影响较大,主要危害是引发房屋斑裂、地下水渗漏。采空塌陷具有较强的危害性,对地表建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预测随着煤、铁矿采空范围的扩大,采空塌陷及地裂缝仍会发生。

(二)海咸水入侵

2007年圈定的咸水区总面积为1782.64km2,比2005年同期减少了115.86km2,其中寿光市减少了94.32km2,昌邑市增加了3.79km2,原寒亭区减少了115.86km2.

(三)滑坡

主要发生在青州市、临朐县、安丘市的低山丘陵区。多由强降雨引发。

预测青州市庙子镇桃行村、安丘市吾阝山镇山西坡村两地,在强降雨和持续降雨的条件下,仍具有产生滑坡的可能性。

(四)崩塌

目前,青州朱崖?马岭杭公路、临朐冶源水库公路、五井镇北桐峪村岩体崩塌;九山镇西岸头村、寺头镇石佛堂村及峡山区山乍山街办高阳村膨润土矿潜在崩塌隐患危及交通干线、居民安全。

(五)泥石流

沂山地区沟谷深切,地形陡峻,暴雨多发,发生泥石流的机率相对较大。

(六)不良土体

目前不良土体地质灾害主要有砂土液化及胀缩土,砂土液化分布于潍北平原地区,胀缩土则分布于坊子、寒亭及诸城等膨润土分布区。

坊子区九龙街办官庄村由于村址建于膨润土之上,随着地基土水分发生变化,引起胀缩土地基产生胀缩变形,造成全村52户240余间房屋开裂,危及村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及措施

(一)防治重点

1、安丘市石埠子镇孟家旺村(滑坡)2、安丘市石埠子镇柳河峪村(滑坡)3、安丘市吾阝山镇山西坡村(滑坡)4、安丘市吾阝山镇马山旺村(滑坡)5、昌乐县朱刘街办朱刘煤矿区(采空塌陷)6、昌乐县五图街办五图煤矿区(采空塌陷)7、昌乐县噜镇青上铜矿区(采空塌陷)8、青州市庙子镇桃行村(滑坡、地裂缝)9、青州黑旺铁矿南段马岭杭矿区采空区(塌陷、滑坡、地裂缝)10、青州市文登铁矿区(地裂缝、塌陷)11、青州市黑旺矿区庙子镇北围堰采空区(塌陷)12、青州市庙子镇铁矿区塌陷区(塌陷)13、青州市王府街办柏城镇观音沟(贾庄地段至张家庄地段)流域(滑坡、泥石流)

14、青州市王坟镇荆峪村(塌陷、滑坡)

15、高密市柏城镇高家庄村南侧(滑坡)

16、诸城市桃林乡李家沟村北(崩塌)

17、诸城市林家村镇下屋子村北(崩塌)

18、临朐县九山镇西岸头村(崩塌)

19、临朐县五井镇大楼村、花园河村及下五井村(采空塌陷)

20、潍坊市北部昌邑、寿光、寒亭(海水入侵)

(二)防治措施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调查资料,结合地质灾害稳定性与危险性评价与预测,近中期需重点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20处,其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①加强动态监测、适当避让。在采空区边界处设立警示标志、网护等设施。

②采用放顶、回填、恢复植被等工程措施。

③改进采矿工艺,推广充填法采矿(利用矿渣、水泥或高水速充填材料)。

2、泥石流

①监测避让为主,落实监测责任,雨天派人监测,如遇特大暴雨,应通知全体村民,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②植树造林,加固危险斜坡,修建泄洪道等。

③修拦挡坝,沟床治理、导流等。

3、滑坡

①监测、避让,落实监测责任,雨天派人监测,如遇特大暴雨,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②植树护坡、水土保持,疏排地表水。

4、崩塌

①人工清除危险性大的危石、孤石。

②对危险处进行护坡,采用水泥浆喷涂等加固陡壁。

5、海水入侵①减少地下淡水的开采量,合理布井,变集中开采为分散式开采,有效控制地下水位下降,使其水位回升。

②修筑防潮堤坝,防止海咸水入侵。

③拦蓄上游河水,使其不直接入海,以淡压咸,淡化水质。

④加大北部卤水中间地段的开采量,降低地下卤水水位,使南北两侧的地下卤水向中部汇集,以阻止地下咸水向南径流,防止其南侵。

⑤在咸淡水变化带及其两侧布设长期监测点,定期监测地下水动态及水质变化情况。

四、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及防灾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要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要按照市政府要求,负责灾害防治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灾害防治资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负责及时治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工作,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当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省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二)汛前调查,掌握情况。6月以后我市进入汛期。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于汛前对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危险区进行调查,为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科学数据。

(三)编制方案,制定预案。地质灾害较发育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制定责任明确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落实措施,信息畅通。突发性地质灾害较发育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于汛前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易发区、危险区(点)的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所填制和发放的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进一步核实,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填制、补发,保证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持有“防灾工作明白卡”,每户受威胁居民持有“避险明白卡”。同时,针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气象、国土资源和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加强信息互通,建立联动应急反应机制。

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和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昼夜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设立公开联系电话。一旦接到险情报告,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相应启动应急预案开展防治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派出应急调查小分队开展现场调查,预测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突发性地质灾害较发育的县级政府(管委会)应做好部署,由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群测群防人员,以及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汛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和险情的巡查,强降雨天气情况时要施行24小时连续监测和巡查,如遇险情要按照群测群防要求立即报告并通知受威胁人员迅速撤离。

(五)搞好总结,科学分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总分析,汛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各县市区、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情况书面总结报市国土资源局。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8521217(白天)、8521278(夜间)。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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