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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保监局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移交事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7-11

施行日期:2006-07-1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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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保监局决定全区自2006年7月1日起,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打制、发放、换证工作委托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办理,领证、换证地点由内蒙古保监局保险中介监管处转至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

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具体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4号内蒙古金融大厦16楼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电话:0471?6939527

联 系 人:玉荣

电子邮箱:yr@nmia.org.cn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内蒙古自治区保险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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