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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保监局关于华安保险周口中心支公司设立川汇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豫保监复〔2006〕297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07-26

施行日期:2006-07-2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周口中心支公司川汇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华保豫报(2006)3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川汇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张国庆,营业地址为周口市文明路南段。

二、该营销服务部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咨询和投诉;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三、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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