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滕州支公司荆河中路营销服务部经营场所的请示》(鲁人保财险发[2006]25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所属滕州支公司荆河中路营销服务部由滕州市荆河中路99号迁至滕州市东外环路董村市交警大队斜对面。机构迁址后,不得在原址以任何形式继续保留业务。你公司应做好迁址的宣传工作,并于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到山东保监局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发文字号:鲁保监复(2006)26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28
施行日期:2006-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滕州支公司荆河中路营销服务部经营场所的请示》(鲁人保财险发[2006]25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所属滕州支公司荆河中路营销服务部由滕州市荆河中路99号迁至滕州市东外环路董村市交警大队斜对面。机构迁址后,不得在原址以任何形式继续保留业务。你公司应做好迁址的宣传工作,并于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到山东保监局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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