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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部门: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宜府发〔2004〕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2-18

施行日期:2004-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加快实施“心圈廊”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宜春生态环境优良、地热温泉资源丰富、佛教禅宗文化富集、中国药都历史悠久等优势,塑造“山水宜春、生态名城、禅宗祖庭、健身之乡”的总体形象,加快全市旅游业的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大力培育旅游支柱产业

(一)旅游业是第三产业中最具先导性、带动性的产业,是解决就业、拉动消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增长点,是吸引外资、展示我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旅游业在可持续发展、投入产出、关联带动等方面的优势,是其它传统产业无法比拟的。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对于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把旅游业确定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省委、省政府也将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来培育。依托我市优良的生态资源和人文积淀,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是建设赣西经济中心城市、实现小康宜春的现实选择。

(二)要以第五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筹备工作为中心,以发展壮大特色旅游经济为重点,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快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加大客源市场宣传促销,加强旅游市场治理整顿,推进旅游经营体制、运行机制创新,启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不断为旅游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2004年全市旅游业要服从服务于第五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全面实现旅游业的恢复与振兴;到2005年,全市旅游业总收入占当年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到2010年,全市旅游业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6.5%~8.1%,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围绕“心圈廊”发展构想,科学布局旅游生产力

(三)形成加快发展旅游经济的共识和共为。要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围绕“心圈廊”发展构想,深入调查研究本地旅游业发展的条件,精心谋划加快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大力造势,使市委、市政府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策深入人心,形成全市对旅游业共同关心、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按照“心圈廊”发展构想合理谋划和建设旅游产业。《宜春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各县(市、区)应安排专项经费,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建设“休闲健身生态”旅游区的要求,编制和完善本地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确保在2004年底完成;重点旅游景区应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在规划的修编和实施过程中,袁州区和万载县应共同构建生态名城旅游区;320国道沿线县市应共同构建生态农业旅游区;靖安、奉新、宜丰、铜鼓四县应共同构建生态与禅宗旅游区;樟树、丰城两市应共同构建生态与古文化养生旅游区。

(五)坚持“政府主导”战略,开创旅游业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的局面。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加快发展旅游业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逐步逐项进行落实。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继续抓好“旅游六个一工程”的实施,在培育旅游产业(旅游景区开发建设、星级饭店评定、兴办旅行社、旅游商品开发、旅游从业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

三、打造宜春旅游品牌,扩大宜春旅游的影响力

(六)突出打好自然生态牌、禅宗文化牌和名人效应牌。要坚持保护与开发相统一的原则,遵循建设“生态名城”的总体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开发具有特色的生态旅游产品,建设设施完善的生态旅游景区。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好“马祖兴丛林”、“百丈立清规”、“禅宗三大祖庭所在地”和释一诚大师作为中国佛教协会会长的影响,推出宜春佛教禅宗文化旅游线路,大力培育宜春旅游的国际品牌。当前,要尽快解决“禅宗祖庭”景区的可进入性问题,落实宗教政策,支持祖庭寺庙的修复,改善旅游接待条件。要加强禅宗遗址的保护和整理,积极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要精心策划、包装、开发禅宗文化特色旅游线路和产品,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和纪念品,增加可视、可听、可购的项目。

(七)全面开展“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和各项申报工作。明月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要创造条件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地质公园;靖安三爪仑、樟树?皂山、高安华林寨、宜丰官山、铜鼓天柱峰等景区,要在2004年上半年完成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工作,官山还要积极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条件基本成熟时,宜春中心城要启动争创和申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为建设成为赣西经济中心城市和旅游聚集地奠定基础。各旅游景区(点)要按照《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国家标准,做好完善达标工作,积极争创A级旅游景区(点)。同时,积极创建“工业旅游示范点”、“农业旅游示范点”。

四、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蓄集旅游经济发展后劲

(八)进一步加快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建设。把旅游产业当成支柱产业来培育,突出旅游项目开发、产品升级等方面的工作,制定扶持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在投资计划安排中,要把旅游产业的投入摆上重要位置,将旅游景区专项补助和配套经费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要建立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库,加快旅游招商步伐,吸引外来资金投入旅游开发。要不拘一格进行社会融资办旅游,引导和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旅游景区(点)的开发与建设,让民间资金在培育旅游产业中唱大戏、得实惠。同时要积极“跑省进京”,努力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

(九)突出抓好旅游公路建设。在县、乡、村公路改造的总体计划中,要安排一批进入旅游景区的公路,并列为扶持对象,享受国家和省里有关县乡村公路改造的扶助政策。近期重点要把靖安县三爪仑景区环形公路,宜春市区至洪江、仰山,宜丰县城至洞山,铜鼓三都至天柱峰,奉新上富至西塔,樟树店下至阁皂山,上高徐家渡320国道至九峰山,高安村前至华林山等8条(段)景区公路修建好,以有效解决景区可进入性差的问题。

(十)加快建立完善的旅游服务体系。各县(市、区)要根据第五届全国农运会的需要,确定并建设好接游的景区,纳入全市“农运会”旅游接待线路。要进一步加快建立完善的旅游服务体系,加快旅行社的建设,加强市内各旅行社与市外、省外甚至境外大旅游公司的沟通与联系,走合作经营的路子。要以申报评定星级饭店为抓手,提高本地旅游食宿接待的水平;支持多种经济成分兴办旅行社,搞好旅游接待服务;组织好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不断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收入中的比重。

(十一)加速对旅游人才的培养、培训。宜春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要充分发挥师资优势、科研优势,编写旅游教材,开设旅游专业,培养旅游人才,逐步成为各类旅游人才的生产培训基地。为适应第五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的接待要求,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培训工作:旅行社总经理(部门经理)的资格培训,全国导游资格考前培训和景点导游的培训、考试、发证,星级饭店总经理(部门经理)的资格、素质培训,星级饭店员工的素质、技能培训。

五、加大旅游宣传促销,积极开拓旅游客源市场

(十二)积极开展旅游宣传促销与市场开拓活动。一是拍摄一部能比较全面反映本地旅游的风光片,并刻制成VCD光碟。同时,要灌制一盒宜春旅游录音带,在城区火车站、汽车站和出租车上播放,力争在过往宜春的旅客列车上播放。二是收集重点景区、景点的标志性照片,制作一批质量上乘的标准展板。三是编印《宜春旅游交通图》和《宜春旅游指南》。四是建设好“宜春旅游在线”网站,实现市、县(市、区)旅游部门及主要景区联网,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网上咨询和预订服务,加快宜春旅游业的信息化建设。五是组织旅行社、星级饭店和主要景区,到周边省市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宣传促销活动。六是策划举办节庆活动,扩大宜春的知名度,搞旺旅游人气。

(十三)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市、县(市、区)两级或重点景区要组建专门机构,对旅行社、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管,接受并负责处理游客的投诉。公安、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业的执法监督,健全旅游业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着力解决服务质量不高、欺诈瞒骗和旅游行业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六、努力创新旅游业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四)逐步理顺旅游景区经营体制。按照有利于资源保护,有利于统一规划和总体开发,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加强管理,有利于树立整体形象、发挥规模效应的原则,在加强旅游行政部门行业管理的同时,逐步理顺重点旅游景区的经营和管理体制。实行旅游资源所有权、管理权与项目特许经营权三权分离,对有条件的景区景点,可实行资源所有权单位以资源入股参与利益分成、转让、承包等公开招标的方式,建立起“法人业主单位经营”的体制,用市场运作的手段搞活经营,提高效益。

(十五)强化工作督查协调,扎实推进旅游业发展的进程。全省将从2004年起对旅游星级饭店、餐饮和商贸行业用电价格在现行商业电价基础上适当下调,旅游星级饭店实行与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价格,要充分落实并利用好对旅游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强项目的督促和建设。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与相关县市区实行项目挂钩,每年办1-2件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事,对县(市、区)年度旅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年终共同向市政府交账。

(十六)进一步加强领导。培育宜春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旅游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大力实施“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动员、协调、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和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同时,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旅游业的特点,研究探索依靠市场运作的方式,促进旅游业加速发展的新路子。

二00四年二月十八日

宜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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