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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星级饭店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6-27

施行日期:2005-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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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星级饭店:

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为北京建设成为国际化文明大都市和举办“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做出贡献,以崭新的面貌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召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方便特殊群体生活的重要设施,也是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和旅游星级饭店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志。各旅游星级饭店要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改造计划。

二、旅游星级饭店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目标。全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应在2005年底前具备残疾人客房、无障碍坡道、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残疾人专用卫生间或厕位等四项无障碍服务设施。一、二星级饭店应在2007年底前基本达到以上四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目标。

三、积极稳妥推进旅游星级饭店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旅游星级饭店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认真地做好建设和改造工作计划,筹措资金,抓紧时间落实。特别是有更新改造任务的饭店要统一设计无障碍设施,统一建设无障碍设施,统一验收无障碍设施,统一投入使用无障碍设施。充分考虑和照顾特殊群体住宿需求,建设必要的服务设施。有条件的饭店还应为盲人等需要特殊服务的群体提供盲文宣传品、公共区域警示信号、电梯提示音响、庭院盲道等特殊服务设施。各饭店在改造过程中应注意结合本饭店整体装饰装修风格,做到方便、实用、美观。

四、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我市旅游星级饭店加快无障碍设施的改造步伐,市旅游局将结合服务质量检查工作不定期地组织对旅游星级饭店的无障碍服务设施改造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把旅游星级饭店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情况纳入首都旅游紫禁杯评比条件之中。

特此通知。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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