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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明电(2006)6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9-18

施行日期:2006-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了让广大旅游者在我省安全、顺畅、满意地度过一个“欢乐和谐、丰富多彩”的“十一”长假,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现就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假日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一”是一年中最好的旅游时间,也是一年中城乡居民出游规模最大的旅游黄金周之一。做好各项旅游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是贯彻“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全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假日旅游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假日办(2006)7号)的各项要求,把做好旅游黄金周各项准备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提升假日旅游组织协调水平,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全省各级假日旅游协调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提高综合协调和应急应变能力,完善黄金周工作方案,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合力。旅游服务接待单位要准确把握黄金周旅游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做好旅游者的组织招徕和接待服务工作。

二、把安全工作放在黄金周工作的首位

安全是旅游者关注的首要因素,抓好安全是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重之中重。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一”前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省各级假日旅游协调领导机构要组织各接待单位认真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检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检查部门要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要坚决关停。安全检查要认真落实检查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各旅游接待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旅游救援系统,做好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即按有关规定,立即启动,及时处置,严密防控,迅速报告。要抓好旅游交通安全,从旅游车辆安全检查、驾驶人员安全教育、旅行社用车制度等基础工作做起,坚决杜绝旅游交通安全事故。要抓好旅游景区安全,强化对旅游景区内的各种设施设备、风险性游乐项目和山岳型景区的路况检查,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要抓好大型活动安全,各地举行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要充分估计人流集中后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精心制订好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旅游景区治安巡查,及时查处治安案件,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全面优化旅游环境

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是确保“十一”旅游黄金周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假日旅游协调领导机构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当地旅游、公安、交通、卫生、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在“十一”前和黄金周期间开展联合执法,创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环境。要深入开展“旅游诚信活动”,依法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非法从事导游活动以及旅游购物欺诈行为。积极开展文明服务、人性化服务、细微服务等质量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制订优质服务措施,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要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针对近来我省公路建设维修项目比较多,容易造成车辆堵塞的情况,要高度重视,提前准备,统筹安排,公安、交通部门对施工路段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疏导,加强交通巡查,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确保畅通。同时,要加大对在高速公路上揽客的“野导”和销售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各地要统筹安排,着力解决市容建设重点部位的突出问题,“十一”前要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整治,通过摆放鲜花、悬挂标语、开放彩灯等形式,营造节日气氛,以优美的环境、文明的风气迎接八方游客的到来。要切实加强旅游景区(点)商品市场、物价和卫生管理,加大对无证经营、围追游售、价格欺诈等行为的查处,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四、做好假日旅游产品开发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旅游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整合旅游资源,积极开发富有节日特色、文化特色、地方特色的假日旅游产品,推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农业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体育旅游、科教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大众性旅游项目,有效分流传统旅游景区(点)的客流压力。要组织商贸、文化、广电等部门,围绕黄金周旅游,组织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和影视节目,开展假日消费商品促销活动,推介展示名优菜点,开发宾馆饭店假日特色服务项目,以满足游客的多样化需求。旅游、文化、商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将旅游项目和文化节目、特色商品等融为一体,丰富节日旅游活动的内容,从而达到既丰富假日期间群众文化生活,又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和商业繁荣的目的。

五、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进一步抓好旅游黄金周的新闻宣传工作。要按照“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加大文明旅游的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游客自觉提高文明意识,营造和谐的假日旅游氛围。要不断完善旅游预报系统,拓宽信息服务渠道,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及时有效地为游客出行提供实用信息。全省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宣传报道,免费播发假日旅游协调领导机构提供的信息。要加强对旅游新产品、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单位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扩大陕西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招徕更多的游客。

要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工作。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实施新的旅游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各地、各相关部门和旅游景区(点),要保障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旅游统计工作的质量,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统计信息,并向当地有关媒体发送旅游信息。

要切实做好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全省各级假日旅游协调领导机构成员单位、旅游服务接待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种问题,如有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全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报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9月18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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