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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保监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涪陵中心支公司垫江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11-15

施行日期:2006-11-1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上报的《关于设立涪陵中心支公司垫江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永保渝字(2006)72号)及补正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涪陵中心支公司垫江营销服务部;

二、核定垫江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垫江县桂溪镇工农南路邮政局办公大楼底楼。

三、核定该营销服务部营业范围: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经分公司核保,可以打印保单;经分公司授权,可以从事家财险、企财险、机动车辆险等险种的查勘理赔。

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及《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相关手续完备后,方能以该机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此复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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