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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旅游局关于转发《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海旅字[2007]11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9-27

施行日期:2007-09-2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旅游企业:

为做好2007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让游客享受一个平安、欢乐的长假,圆满完成十一黄金周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现将《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海府办(2007)26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驻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2007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和组织接待工作,根据全国假日办、省假日办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黄金周假日旅游顺利实施

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是实行长假制度以来的第21个黄金周。市假日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吴仪副总理在今年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十一”黄金周特点,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继续以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为目标,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一个平安、欢乐的长假,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狠抓落实,确保黄金周旅游安全有序

安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假日办各成员单位和旅游接待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责任意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扎实地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强化旅游安全管理,消除旅游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各项工作程序,做到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快速反应,保证信息畅通、快速跟进、措施到位,切实抓好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与安全管理,认真抓好节日安全工作,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将“安全第一”的方针贯穿于“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始终。

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的重点:一是突出抓好旅游交通安全保障。要组织交通、民航、铁路、公安、安监、旅游、气象等部门,加强联合监管,协调运力安排,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强化对旅游景区和住宿餐饮接待单位的安全监管。重点是加强食品卫生、游览游乐设施、各类探险旅游的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三是严格监管大型节庆娱乐活动。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四是加强出境旅游的安全防范。要求旅行社严把安全关,落实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扩大供给,丰富假日旅游市场

经过20个黄金周,海口市假日旅游市场需求更加多样,大众旅游消费更加理性。市假日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扩大有效供给,努力丰富假日旅游市场。要积极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假日旅游活动,满足大众化旅游观光需求;大力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休闲度假旅游、城市购物旅游、周边乡村旅游、健身康体旅游等产品,倡导健康向上的假日休闲生活;积极组织引导自驾游、探险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出游需求。

四、突出重点,规范假日旅游市场秩序

市假日办各成员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一是要从源头抓起,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旅游企业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零负团费”、强迫消费和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同时,要保障导游等一线员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其工作环境和待遇。二是要大力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各相关部门和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广泛开展“微笑服务”、“细微服务”、“明明白白消费”等活动,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坚决防止哄抬物价。各旅游接待单位要从维护市场秩序的大局出发,保持产品价格的平稳。物价、工商和旅游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物价检查,严厉查处借机涨价的违规行为。

五、加强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和信息服务工作,提高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海口市各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及机场、码头等单位要继续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定的黄金周统计制度和海南省假日办《关于开展2007年十一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海口市假日办报送有关统计信息,并向当地有关媒体发送有关信息,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

“十一”黄金周期间,市假日办各成员单位必须做到: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成员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要保持畅通,确保及时有效解决黄金周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请海口市假日办各成员单位将“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于9月26日前一并传真报海口市假日办(即海口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联系电话:66752390,66528599;传真:66757059)。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海南省海口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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