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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加强视频旅游宣传展示架维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9-02-27

施行日期:2009-02-27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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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宾馆、饭店:

鉴于今年建国60周年,为营造健康、和谐的宣传氛围,确保视频旅游宣传展示架(以下简称展示架)的安全、稳定运转,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装展示架的各宾馆、饭店要加强对展示架的日常管理,特别是两会期间、五一期间、国庆期间酒店应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展示架的保洁维护和各类宣传品的管理工作。除饭店指定的工作人员及展示架安装维护单位的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操作视频设备及投放宣传资料。

二、密切关注展示架的视频宣传内容及所摆放的相关宣传品,及时做好展示架宣传品的供给工作,确保宣传资料种类齐全,内容丰富。

三、如发现影响展示架正常运转的问题,及时与安装维护单位协调联系(维护单位人员会佩带赛思广告公司工作证),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四、北京市旅游局将加大对展示架摆放及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北京市旅游局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视频展示架相关工作,北京市旅游局联系人:张兆毅,电话:85157165;24小时维护人员及保修电话:彭静,电话:85866891-13、13581848391.

北京市旅游局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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