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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乐府办(2008)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1-17

施行日期:2008-01-1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十七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干净、欢乐、祥和”的春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为动力,切实解决城镇建设中存在突出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促进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1、整治范围:县城及各镇所管辖的行政区域。

2、整治重点:突出整治县城区和各镇政府所在地及穿越各镇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即从公路两侧边沟外缘算起,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内的区域(镇规划区有特殊情况的另定)。

三、整治工作任务

1、整治镇区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1)全面拆除公路、街道两旁及规划区内的一切违章建筑物,包括乱搭建的铁皮房、竹棚等。

(2)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坚决查禁挤占行车道、人行道违章经营的行为,保证道路畅通。

2、组织对垃圾的清理和处置。

(1)县城管部门以及各镇要认真做好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公害处置,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要求每个镇必须设一个垃圾处理场,并实行定地段、定人员、定时间清运垃圾。

(2)县城规划区的违章建筑物由县城管部门负责拆除,各镇规划区范围的乱搭、乱建以及生活和建筑垃圾由镇政府组织人员负责拆除和清理。规划区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两旁的乱搭乱建以及生活和建筑垃圾由公路、交通部门负责拆除和清理,做到沿途无垃圾暴露。

3、整修市政设施。

(1)集中力量全面维修损坏的街道路面、人行道及排水沟等,清理污水入水口的淤泥、杂物,保证排水畅通。

(2)对公共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确保亮灯率达100%.

4.搞好环境卫生,大力治理“脏、乱、差”。

(1)组织当地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对住宅区、公共场所、沿街商铺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及时清除沿公路香蕉叶、香蕉杆和杂草、杂物,排清污水,彻底消除卫生死角。

(2)整治期间要组织二次以上的灭鼠行动。

5、整顿市场秩序。

(1)加强对各种违章占道经营现象的整治,做到货物归行,饮食归店。

(2)整顿农贸市场,做到划行归市,整洁有序,文明经商,坚决制止农贸市场外乱设点乱摆摊的违规行为,确保春节期间交通畅通无阻。

6、抓好城镇的绿化、美化建设。

(1)镇街道、住宅小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大院的闲置地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地搞好规划,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绿化庭院。

(2)对街道树进行一次全面的修剪及补植,保证街道的绿化和美化。

(3)整治后,各镇要在国道20米控制区的空地种树栽花、铺设草坪,同时加强管理,确保树木的成活。

7、大力整顿交通秩序。

(1)在全县国道沿线的各镇范围创建“平安大道”,实施 “畅通工程”,交警、交管部门要严格查处各种车辆乱停放的违章行为。

(2)开展创建“严管大道”活动,各镇“严管大道”划定为:九所镇从九所中学至望楼桥东;利国镇从望楼桥东至利国加油站;黄流镇从金峰加油站至黄流桥;佛罗镇从丹村路口至新坡村路口。

四、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元月15日开始至元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时间3天(即元月15日至元月18日)

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额、专栏等一切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活动,大造舆论声势,使广大群众明确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统一认识,端正态度,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时间2天(即元月19日至元月20日)。

对违反规划、影响镇容街道、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的现象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清性质,分类造册登记,为开展下一步整治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时间8天(即元月20日至元月28日)。

按上述整治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调查掌握的情况,在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划方块,定地盘,发动和组织机关、企业、学校、居民、村委会一齐动手,对镇容街貌、村容村貌、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以“干净、欢乐、祥和”的环境欢度春节。

第四阶段:检查评比。时间2天(即元月29日至元月30日)

由各镇组织自查,写好总结。县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检查验收评比,总结表彰。

五、组织领导

组 长:石春海(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符策晓(县政府办副主任)

万小聪(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黄宗标(县文明办主任)

林鲜(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林其波(县建设局局长)

吴 鹏(县卫生局局长)

李邦权(县交通局局长)

黄清永(县水务局局长)

文爱强(乐东工商局局长)

吉训诗(县交警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万小聪兼任。

六、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要把这次整治活动当作“发展工程”、“形象工程”、“民心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2、电视台要积极配合各镇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定期的对整治工作进行报道。

3、采取措施,多方筹款。各镇要自力更生,多想办法,采取镇政府、村委会、机关单位、农户(门店业主)出一点,包点单位支持一点的办法,帮助各镇解决整治经费困难的问题。

4、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治工作涉及各部门、各单位,为了理顺关系,形成合力,镇各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都要参与所在镇的环境整治工作,克服等、靠、要思想。

5、做好情况上报工作。各镇在整治中,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都要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县整治办公室,以便通报情况相互交流。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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