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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枣政发[2008]4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7-14

施行日期:2008-07-1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现将《枣庄市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枣庄市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5.《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7.《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8.《“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9.《“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10.《“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11.《2006年各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办法》

12.《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

13.《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

14.《“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

15.省政府与枣庄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16.《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7.《枣庄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三)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提出综合性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同口径比较原则:以二氧化硫和COD2005年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计划编制范围,不在统计口径内的面源等不纳入计划编制重点,对不削减COD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工程措施不纳入项目清单。

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在确定污染减排各项工程措施时,充分考虑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年度、部门、各区(市),将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企业和工程项目。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便于自查、核查和考核。

5.可达性原则:各项对策措施要具有可操作和可实施性。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增量、存量、减量之间的系统分析,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互吻合,资金供给和需求相互平衡,强化可达性分析。

(四)编制基准年。

采用双基准年:2005年、2006年

(五)工作目标。

2008年,全市COD排放量在2007年的基础上削减4%,二氧化硫削减5%.

二、现状分析

根据环境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全市COD排放量46831吨,其中工业排放量25743吨,生活排放量21088吨;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5230吨,其中工业排放量97419吨,生活排放量17811吨。

2007年全市COD排放量43243.73吨,比上年下降5.72%;其中,工业排放量15135.55吨,下降25%,生活排放量28108.18吨,增长9%.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3263.74吨,比上年下降5.82%;其中,工业排放量87425.74吨,下降5%,生活排放量15838吨,下降9.7%.

2005年,全市重点行业COD排放状况:造纸及纸制品业排放量为6225.96吨,占工业排放量的24.2%,火力发电业排放量为5482.91吨,占工业排放量的21.3%,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排放量为2282.94吨,占工业排放量的8.8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排放量为1748.37吨,占工业排放量的6.79%,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排放量均为1042吨,占工业排放量的4.05%.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排放现状:火力发电业排放量为60891.64吨,占工业排放量的62.5%,石油加工和炼焦业排放量为12012.26吨,占工业排放量的12.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排放量为6909.32吨,占工业排放量的7.09%,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排放量为4637.19吨,占工业排放量的4.76%.

2007年,全市重点行业COD排放状况:造纸及纸制品业排放量为3950.55吨,占工业排放量的26.1%,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排放量为2743.38吨,占工业排放量的18.1%,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排放量为2677.42吨,占工业排放量的17.7%,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放量为1025.58吨,占工业排放量的6.8%,纺织业排放量为741.36吨,占工业排放量的4.9%.全市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排放现状:火力发电、热力供应业排放量为46384.4吨,占工业排放量的5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排放量为18702.16吨,占工业排放量的21.4%,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排放量为8261.3吨,占工业排放量的9.45%,造纸及纸制品业排放量为4881.58吨,占工业排放量的5.58%,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排放量为3731.87吨,占工业排放量的4.27%.

三、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一)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活COD新增量预测。城镇人口预测: 2007年末含省外净流入总人口380.19万人,人口增长率0.44%;预计2008年人口增长率0.45%,2008年末含省外净流入总人口381.90万人,城镇化率47.5%;2008年增加城镇人口数2.71万人。排放系数取71.7克/人天,生活COD新增量为:709.2吨/年。

(二)经济发展预测及工业COD新增量。据统计,2007年全市GDP为926.91亿元;2005年全市工业COD排放强度为36.4吨/亿元。预计2008年GDP增长16%;由此,可以预测出2008年全市GDP和GDP增长量分别为1075.2亿元和148.3亿元。低COD产生行业系数按0.2计算,监测与监察系数取1.8%;以此推算,2008年工业COD新增量为:3832.8吨/年。预计2008年全市新增COD排放量为4542吨。

(三)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预测。在没有全市新增电力耗煤和非电力耗煤等有关数据的情况下,根据单位GDP能耗测算二氧化硫新增量。2006、2007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分别为2.06吨标煤/万元和1.93吨标煤/万元;预计2008年单位GDP能耗为1.83吨标煤/万元,即在2007年基础上下降5%.预计2008年新增能源消耗量为271.4万吨标煤;按煤炭消耗量占能源消耗量70%计算,新增煤炭消耗量189.9万吨。按电力煤炭消耗量占41%计算,新增电力消耗煤77.9万吨,新增非电力消耗煤112万吨。电力耗煤加权平均硫份按0.88%,非电力二氧化硫排放强度27.6.按此推算,2008年,新增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10968.3吨;新增非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3091.2吨;合计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14059.5吨。

四、污染物削减目标的确定

2008年全市COD、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4%和5%;即在2007年的基础上削减1730吨和5163.2吨;加上新增排放量,COD、二氧化硫分别需削减6272吨和19222.7吨。

五、减排措施

(一)产业结构调整减排。减排COD工程:关停1家钢铁企业、2家化工企业及1家酒精生产线,削减COD989.8吨。

减排二氧化硫工程:关停小火电机组5个,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10793.1吨;关停小钢铁企业1个,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100吨;淘汰其他落后企业9个,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3979.6吨;合计减排二氧化硫14872.7吨。

(二)工程治理减排。减排COD工程: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6个,可实现削减COD8865吨;提高2个原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可实现削减COD2118.6吨。工业企业污染减排项目27个,可实现削减COD排放量3759.5吨。合计可实现削减COD排放量14743.1吨。

二氧化硫工程治理减排: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6个,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4697.8吨;炼焦炉煤气脱硫工程1个,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109.7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实施在线监测项目6个,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7731吨;三同时机组脱硫2个,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1927吨;合计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14465.5吨。

六、可达性分析

2008年全市共实施69个减排项目,其中,产业结构调整减排项目19个,工程减排项目50个。COD减排项目39个,全部完成后,可实现减排COD15733吨;二氧化硫减排项目30个,全部完成后,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硫29338.2吨,能够完成我市确定的COD、二氧化硫分别需削减6272吨和19222.7吨的削减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职责。把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检验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污染物减排的关系,把污染物减排作为硬任务、硬指标;把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一个重点排污企业、每一项具体的减排工程,全面落实减排责任。将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污染减排年度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调度督查,确保落到实处。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按照山东省新的地方排污标准,组织对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新一轮限期治理,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停产整顿,对治理无望的一律关停。同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加快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火电机组、立窑水泥生产线关停淘汰步伐,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重污染行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到年度、落实到企业,完善保障政策,确保结构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污染减排项目的建设运营。按照“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期完成”的要求,加强污染减排年度计划的调度督查,将

减排项目建设责任落实到部门、个人,建设时间细化到年度、月份,加强分类指导,定期调度通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工艺标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脱氮除磷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增强污水处理能力。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快燃煤电厂现役脱硫设施建设,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按期建成投运,发挥效益。

(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控制新增污染源的关键环节来抓。在建设项目审批中坚持“四个不批”: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已无环境容量的地区,新上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脆弱及环境敏感区,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坚决不批;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坚决不批。把总量削减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对完不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企业、地区,停止审批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企业限批”和“区域限批”。

(五)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和河流断面的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强化日常监管。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日常执法,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偷排、超排现象,巩固和扩大污染减排成果。

2008年度治污减排项目表由市环保局另行下达。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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