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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对山东全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法人许可证期满换发申请的批复

发布部门:山东保监局

发文字号:鲁保监复[2006]25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16

施行日期:2006-08-1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山东全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法人许可证期满换发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在经营期间存在以下行为:

一、经营管理混乱,无法正常经营。

二、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

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决定不予换发你公司的《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

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我局将依法办理你公司法人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自法人许可证届满之日起,你公司应停止经营活动,依法成立清算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清算,并向山东保监局提交清算报告。

此复

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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