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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关于在南宁市深入开展百企入邕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南府发〔2006〕2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13

施行日期:2006-03-1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各处、室:

经与自治区招商促进局研究,并报市委同意,为了进一步抓住机遇,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招商方式,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扩大对外开放,以项目为中心,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放创新,发挥“百企入桂”工作的品牌效应,决定在南宁市范围内深入开展 “百企入邕”活动,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快速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开放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努力抓住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市举办、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及启动泛珠三角经济圈等历史机遇, 创新招商方式和机制,开展“百企入邕”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国内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民营资本,以及港澳台地区、东南亚地区、日韩、欧美等发达地区的招商引资力度,通过不断改善投资软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招大引强,大力吸引外来资本,提升外来投资的质量和水平,把招商引资与促进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结合起来,做大做强经济总量,推进南宁市区域性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步伐。

二、工作要求

(一)要研究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发展动态,加强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的联系,加强与世界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外地商会、行业协会、招商中介机构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做好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要全面加强项目工作,以项目为载体,大力吸引国内外资金与技术。要坚持以项目为中心,建立项目库,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开工一批、续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要突出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大、中、小项目一起上的格局。

要加强对高新技术项目、工业项目、农业项目以及商贸物流项目、旅游项目、基础建设项目的招商力度。

(三)要坚持“请进来” 与“走出去”相结合,以“请进来”为主。要与自治区“百企入桂”活动相结合,通过邀请一批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客商到南宁市参观考察、洽谈项目,进一步宣传、推介南宁市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及投资项目,使国内外企业、客商更多的了解南宁,认识南宁,从而选择到南宁投资。要大力吸引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到南宁市投资发展。外出招商,要坚持以专业性招商小分队为主,有针对性的开展招商活动,提高招商活动的成功率。

(四)要做好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促使签约项目的落地以及项目的推进,提高签约项目的履约率,巩固招商引资活动的成果。

(五)要进一步做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支持、帮助、促进外来投资企业在我市投资发展。要充分发挥外来投资企业以及外地驻邕商会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实现以商引商,促进南宁市招商引资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全市每季度有针对性的举办“百企入邕”境内客商、境外客商“请进来”活动各一次。每次“请进来”活动前均组织2?3次小分队到招商重点地区访问企业、邀请客商。

(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邀请世界500强和境外跨国公司及知名企业来邕考察,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加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活动前组织4?5次小分队到境外重点地区开展宣传、洽谈、拜访客商。

(三)要有针对性地参加全国性有影响的展会和投资洽谈会,通过借助各地搭建的国家级国际性的投资洽谈会和招商引资的活动,提高南宁市引进资金和引进项目的水平,促进“百企入邕”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全市每年邀请1000名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家、有实力的客商到南宁市参观考察、洽谈项目。

(五)全市每年“百企入邕”引进市外知名企业100家以上,引进市外企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200个以上,投资亿元以上项目50个以上。

四、“百企入邕”活动邀请的对象

根据自治区的“百企入桂”活动要求,结合南宁市的实际,南宁市开展“百企入邕”活动邀请的对象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国内外知名大企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或高科技企业。重点是邀请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北京、上海、天津等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以及港澳台、东南亚、日韩、欧美等发达地区的客商。

五、任务分工

(一)客商邀请

结合自治区“百企入桂”活动,“百企入邕”活动邀请客商主要由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团市委、市侨办、市侨联、市招商促进局等部门以及各县区、开发区完成。

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与自治区、区外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社会团体联系,有针对性地邀请客商到我市参观考察、洽谈项目。活动由市“百企入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县区、开发区配合,努力把“百企入邕”活动打造成为我市招商引资的重要品牌。

在开展“百企入邕”活动中,要积极发挥外地商会的作用,实行以商引商,通过外地商会组织外地知名企业家、有实力的客商到南宁市参观考察、洽谈项目。

(二)跟踪服务

1.建立“百企入邕”工作责任制。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要通过参与“百企入邕”活动,建立与国内外企业、客商的正常联系,做好对“百企入邕”外来投资企业、客商以及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要建立“百企入邕”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实行谁邀请谁负责落实跟踪服务制度。由市招商促进局统一建立“百企入邕”客商资料库,每月定时通过招商信息网,对客商发布项目信息和活动信息,做好“百企入邕”客商跟踪服务工作。

2.实行“百企入邕”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各县区、开发区以及有关部门在外来投资重点项目(内资项目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外资项目合同金额100万美元以上)签订合同后,报送市“百企入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经审核后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库。

3.建立“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责任制、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对“百企入邕”投资总额在1亿元(外资项目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市四家班子领导分头联系,责任单位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对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外资项目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责任单位的一把手为责任人负责跟踪服务;对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外资项目2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各责任单位的副职领导负责跟踪服务;对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外资项目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各责任单位的招商部门(科室)为责任人负责跟踪服务。

(三)落实项目,促进投资

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积极做好对“百企入邕”外来投资企业、客商跟踪的协调服务,推进项目的实施。要重点抓好项目资金到位,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保证完成全市“百企入邕”每年引进市外知名企业100家以上的任务。

“百企入邕”引进市外企业数量要列入南宁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百企入邕”成绩突出,引进企业多、项目大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活动计划安排

“百企入邕”活动由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市招商促进局根据南宁市招商引资活动的总体安排,列入南宁市年度招商引资活动计划,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

(一)自2006年开始,每季度举办“百企入邕”境内客商和境外客商“请进来”活动各一次。并且,每年要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农业、城建、商贸物流、旅游等重点项目开展 “请进来” 专项招商活动。

(二)每季度一次的境内客商“请进来”活动,原则上按照“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环渤海湾地区和其他地区各一次来安排。

每季度一次的境外客商“请进来”活动,要突出针对项目和行业,要重点邀请港澳台客商,并原则上按照东南亚、日韩、欧美和其他区域各一次来安排。

开展 “请进来” 专项招商活动,要根据当年的重点项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邀请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重要客商参加。

(三)为了保证“百企入邕”活动的效果,每次开展“百企入邕”“请进来”活动前,要求各有关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派遣前期工作小分队深入拟邀请的境内外企业,了解企业的发展和对外投资的情况。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提高成功率。

(四)2006年 “百企入邕”活动计划安排具体见《2006年南宁市“百企入邕”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计划》。

七、工作机构

为了搞好“百企入邕”,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家、有实力的客商到我市参观考察、洽谈项目,特成立南宁市“百企入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飚  自治区党委常委、中共南宁市委书记

林国强  南宁市市长

张振东  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局长

副组长:谢寿堂  中共南宁市委副书记

陈 刚  南宁市副市长

陈端喜  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副局长

秘书长:侯小兵  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毅  南宁市招商促进局局长

成 员: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接待办、市招商促进局、市工商联、团市委、市侨办、市侨联、市台办、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分管领导。

南宁市“百企入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商促进局,由市招商促进局负责日常工作。

八、“百企入邕”活动经费

“百企入邕”活动中,邀请企业和客商来邕参观考察、洽谈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以及组织企业等活动经费,主要从市财政专项活动经费中开支,每年由市招商促进局根据各项活动的情况,列出计划,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 自治区招商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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