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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商务部第七次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商人字(2006)7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11

施行日期:2006-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大专院校:

为加大对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的选派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商务外交官队伍,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商务部将于2006年6月下旬组织第七次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报名范围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和各省属重点企业,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大专院校。其中,各省属国有重点企业由商务厅(委、局)或外经贸厅(委、局)负责归口报名工作,以商务厅(委、局)或外经贸厅(委、局)名义向商务部人事司统一报名。即将或正在进行改制的企业人员暂不纳入推荐报名的范围。

二、推荐报名人员的条件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作斗争,热爱祖国,爱岗敬业。

(二)具有较高的中外文水平以及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对外交往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经贸知识和经济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外交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网络知识;具有驾驶汽车技能。

(三)三年以上经济领域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英语、日语以外的其他语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50周岁)。

(四)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驻外工作的需要。

(六)服从驻外国别安排。

三、考试科目与形式

科目:外语考试(笔试、口试),综合科目考试,面试。

形式:闭卷。

四、考试内容

(一)外语:以基础外语为主,经贸外语为辅,重在基本能力测试,考查听、说、读、写、译的水平。

(二)综合科目:以时事政治、公共行政、经济贸易等为主要内容,重在对政策分析、业务调研和文字水平能力的测试,题型以申论为主。

(三)根据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的职位要求,重点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因此,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或有关复习资料。

五、考试时间

初定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认真核验学历证书,推荐优秀人选参加考试。请将《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见附件)于2006年5月20日前送(寄)到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二处,外省(市)有关单位可先将此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传至商务部人事司,再补报原件。

(二)有关考试相关内容将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人事司子站“专题信息”栏中“驻外人员管理”项下及时发布,网址:http://rss.mofcom.gov.cn,敬请关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耿、任蓓蓓

联系电话:010?65198554、65198553

传真:010?65198909,电子信箱:psd@mofcom.gov.cn

通信地址:北京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二处

邮政编码:100731

特此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贴 照 片 处 入党 时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婚否   考试 语种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取得汽车 驾照时间   学历学位情况 全日制教 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 历   学位   在 职教 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 历   学位   个 人 简 历 (从大学开始填写)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二OO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二OO 年 月 日 荐单位 联系人、职务   电 话 (含区号)   传真

商务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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