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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苏台(连云港)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06〕4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5-31

施行日期:2006-05-3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苏台(连云港)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苏台(连云港)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

“苏台(连云港)经贸洽谈会”(以下简称“台洽会”),定于2006年7月下旬在连云港举行。现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苏北振兴、推进区域共同发展的要求,全面推介苏北、苏中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和投资环境,促进南北联动和产业转移,推动苏台经贸交流合作快速、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地点

主要活动定于2006年7月20日-21日举行,主会场设在连云港市国际展览中心。

三、主要内容

(一)开幕式

1.时间:7月20日9:30-10:50

2.地点:连云港市国际展览中心

3.议程:

(1)连云港市领导致欢迎词

(2)国台办领导致贺词

(3)省政府领导讲话

(4)省外经贸厅厅长推介苏北投资贸易合作商机

(5)台商代表发言

(6)台商投资项目签约

(二)参观连云港市发展规划展示

1.时间:7月20日11:00-11:30

2.地点:连云港市国际展览中心

3.内容:展示推介连云港市发展战略规划

(三)苏北五市推介及项目洽谈会

1.时间:7月20日13:30-17:00

2.地点:连云港市国际展览中心

3.内容:苏北五市共同举行推介会,采用多媒体等形式宣传推介招商项目和投资环境,开展项目洽谈。苏南各市携带合作项目,组织本地台商参加挂钩合作市的洽谈活动;苏中各市组织招商项目,积极开展招商活动。

(四)省政府招待宴会

1.时间:7月20日18:00-19:30

2.地点:云台宾馆

(五)连云港风情文艺晚会

1.时间:7月20日20:00-21:30

2.地点:连云港市黄海影剧院

(六)台商连云港市考察观光

1.时间:7月21日9:00-11:30

2.内容:台商考察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特色园区、连云港港,游览花果山、苏马湾等景点

(七)台商苏北其他四市参观考察活动

1.时间:7月21日下午

2.苏北其他四市组织台商考察本地投资环境及旅游景点

四、组织领导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国台办

承办单位:省台办、省外经贸厅、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南京等其他12个省辖市人民政府

(二)筹备小组

组 长:张卫国  副省长

成 员:陈蒙蒙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尧  省台办主任

张 雷  省外经贸厅厅长

刘永忠  连云港市市长

樊金龙  淮安市市长

李 强  盐城市代市长

缪瑞林  宿迁市代市长

刘忠达  徐州市副市长

靳道强  南京市副市长

贡培兴  无锡市副市长

韩九云  常州市副市长

周伟强  苏州市副市长

宋 飞  南通市副市长

陈卫庆  扬州市副市长

陈建设  镇江市副市长

陶幸蓉  泰州市副市长

(三)筹备小组办公室

主 任:陈蒙蒙(兼)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石细云   省台办副主任

赵 进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凌迎兵 连云港市副市长

五、分工安排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协调以及检查督促承办、协办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统筹“台洽会”期间的对外宣传及重要来宾的接待等项工作。省台办主要负责台商的邀请和组织衔接,协助苏北各市做好台商参观考察活动的安排;省外经贸厅主要负责项目推介、洽谈和签约活动的协调工作;连云港市政府负责做好洽谈会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和保障工作;苏北其他四市负责各自对台经贸合作项目洽谈和招商活动,并组织好台商在各市的参观考察;苏南各市负责组织本地台商和合作项目进行挂钩对接;苏中各市组织招商项目,积极参与洽谈。各承办、协办单位要根据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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