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增补外籍顾问的请示》(沪府明电[2001]5号)和《关于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调整外籍顾问的请示》(沪府明电[2001]6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市增补米格尔。罗。蒙多萨等8人、调整拉维埃、李奕贤2人任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外籍顾问。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国办函(2001)65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公布日期:2001-11-23
施行日期:2001-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增补外籍顾问的请示》(沪府明电[2001]5号)和《关于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调整外籍顾问的请示》(沪府明电[2001]6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市增补米格尔。罗。蒙多萨等8人、调整拉维埃、李奕贤2人任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外籍顾问。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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