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发改价格(2004)60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4-05

施行日期:2004-04-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山东省物价局:

经研究,核定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所属石横电厂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元(含税,下同),荷泽、聊城电厂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6元,自2004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