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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民用梯恩梯价格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发改价格(2004)1916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0-10

施行日期:2004-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关于调整民用梯恩梯出厂价格的请示》(兵器财字〔2004〕6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考虑到今年以来国际石油价格持续上涨,梯恩梯生产原料甲苯、硝酸等价格大幅度提高,致使民用梯恩梯生产成本有较大幅度增加,为保持梯恩梯生产的稳定发展,决定将民用梯恩梯出厂中准价格由每吨5900元调整到7500元。

二、为增加企业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民用梯恩梯出厂价格浮动幅度范围由上下5%扩大为上下10%.

以上价格,自2004年9月10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4年10月10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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