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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永通赣州水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赣发改商价字[2006]74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7-17

施行日期:2006-07-1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省电力公司:

赣州市人民政府报来我委《关于要求提高永通赣州水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函》(赣市府字[2005)166号)。

2003年,中国永通投资集团公司出资收购了赣州市南河电站的产权,组建永通赣州水电有限公司。南河电站于1970年由当时赣州行署兴建,经过20多年运行,机组设备严重老化,迫切需要更新改造。为保证该电站安全运行,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经研究,同意将该公司上网电价由0.25元/千瓦时调整为0.27元/千瓦时,并自2006年7月20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七月十七日

江西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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