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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核准湖北省实验中学分校和武汉中学分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部门:武汉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武价函(2006)7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0-13

施行日期:2006-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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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物价局、武昌区教育局:

你区《关于核准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分校和武汉中学分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武昌价字(2006)12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规定,通过审核试行期成本费用,经研究,现就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分校及武汉中学分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高中每生每学期5000元;住宿费:高中每生每学期300元。

二、以上收费项目和标准从2006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两校应于2006年10月底以前到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物价、审计、税务部门监督检查。

二OO六年十月十三日

武汉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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