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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肺科医院住院大楼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部门:重庆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渝价〔2006〕64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1-09

施行日期:2006-11-09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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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肺科医院:

你院《关于三人间病床单独定价收费的请示》、《关于单人间病床单独定价收费的请示》、《关于双人间病床单独定价收费的请示》(渝肺医[2006]34号、35号、36号)收悉。为了适应临床和患者需求,你院投资新建了住院大楼,配置了新的设施设备,同时还改善了院内绿化,创造了一个较好的就医环境。根据测算成本,并结合我市同类病床收费水平,经研究,决定对你院住院大楼病房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1、单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60元

2、普通双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40元

3、普通三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20元

以上新定床位费标准于2006年11月6日起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病房配套设备清单

不绣钢病床 彩色数字电视 电视柜 空调 电话 椅子 沙发 淋浴器 洗漱台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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