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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上界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发布部门:重庆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渝价〔2007〕2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1-12

施行日期:2007-01-1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重庆上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上界高速公路正式收费的请示》(渝上界[2006]1号)收悉。根据国家及地方收费公路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市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实际情况,经重庆市物价局会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审查并上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现将上界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等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上界高速公路是我市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为我市内环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市高速公路路网,带动城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交通部以交计发[1998]458号批复了上桥至界石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2001]291号批准了收费立项,并以渝府[2001]299号文批准了收费站点设置。该项目全长22.79公里,总投资16.36亿元。按照市政府要求,于2002年7月1日建成通车。

二、凡通行上界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除符合国家和市政府规定的免费车辆外,一律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上界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批复》(渝府[2002]7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26次常务会议精神制定,车型分类按《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但对于40吨以上的车辆统一按五类车的收费标准执行。各类车的区间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四、对装载及未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统一按三类车计收车辆通行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装载其他货物则按《车辆行驶证》核定的载重吨位计收车辆通行费。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以《车辆行驶证》的核定为准。

五、各类客货车的座位数和装载量均按《车辆行驶证》为准。汽车起重车、石油钻井等专用车辆按《车辆行驶证》确定的自重吨位计收。无核定座(吨)位的客货车及专用车,比照同类型车辆底盘标记装载质量及车辆结构特性核定分类。

六、改型、改装和降低质量(降吨位)的车辆的座位数和装载质量,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文件规定核定车辆吨位和分类。

七、计算吨(座)位不分空重车。

八、车辆通行费一律收取现金,实行5元进制。为便于操作,加快车辆进站通过速度,按“三七作五,二舍八入,每车次收费低于五元的一律按五元计收”的原则编制《上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九、装载质量40吨(不含40吨)的重型车辆,超过120吨的大型平板拖挂车以及超宽、超高车辆须依法经批准办理通行手续后方可上路通行。

十、车辆通行费的收取,采取各收费站进站发IC通行卡,出口回收IC卡并缴费出票的方式。

十一、偷、漏通行费的车辆,除补齐应交的车辆通行费外,另按《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伪造车辆通行费票证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站点设置: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1]299号文,上界高速公路收费主体为重庆上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全段设置凤中、华岩、大渡口、华陶、巴南共5个收费站。

十三、根据市政府渝府[2007]6号文件的规定,上界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为30年,即从2002年7月1日至2032年6月30日止。同时废止原渝价[2002]326号文件以及渝价[2004]275号文件有关上界高速公路的相关内容。

十四、收费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标志,文明服务,按章收费。各收费站和收费人员应主动接受物价、交通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拒绝。

十五、收费单位在收费前应办理明码标价公示牌,实行亮证收费,公布收费文件,使用税务票据,按章纳税。

二00七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上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各区间车辆通行费标准表 单位:人民币元一类车

西环  5  5  10  20  25  30  二类车  5  凤中  5  5  20  25  30  5  5  华岩  5  15  20  30  5  5  5  大渡口  10  15  25  10  10  10  5  华陶  5  10  15  10  10  10  5  巴南  5  15  15  15  10  5  5  南环   三类车
西环  5  10  15  40  50  65  四类车  5  凤中  5  15  40  50  60  5  5  华岩  5  35  45  55  10  10  5  大渡口  25  35  50  30  30  25  20  华陶  10  25  40  35  30  25  5  巴南  15  50  45  40  35  15  10  南环   五类车
西环                       5  凤中                    10  5  华岩                 20  15  10  大渡口              55  50  40  30  华陶           65  60  55  45  10  巴南        80  80  70  60  30  15  南环   附件2:上界高速公路各区间里程表 单位:公里
西环                    1.47  凤中                 4.62  3.15  华岩              8.25  6.78  3.63  大渡口           11.24  9.77  6.62  2.99  华陶        16.22  14.75  11.6  7.97  4.98  巴南     22.79  21.32  18.17  14.54  11.55  6.57  南环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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