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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鲁价信发(2008)8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5-09

施行日期:2008-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物价局:

现将《2008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2008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价格监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工作体系,密切跟踪监测市场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和应急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提高价格监测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价格监测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加快我省价格监测体系建设

本着立足我省、服务国家的原则,今年对我省现行监测报告制度进行修订。优化价格监测调查网点布局,加强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定点调查,建立重要商品批发市场、主产地和大型超市价格监测直报制度,调整部分监测品种和监测周期,更新价格监测数据报送软件,提高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

继续做好粮食、副食品、成品油、化肥、饲料等价格应急监测工作,加强市场巡视,确保价格异常波动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不断提高应急监测数据和信息上报质量。继续抓好倾向性、苗头性情况的搜集报告工作,确保突发性价格事件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健全预警机构,加强预警值班,完善预警网络,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迅速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三、做好重要商品价格日常监测工作

继续做好粮食、肉蛋菜、能源、煤炭、钢材、日用工业品等的日常监测工作,密切关注房地产、医疗、教育等关系民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及时掌握国际市场原油、粮食、大豆、棉花等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加强分析预测。

继续做好节假日市场监测值班工作,重点做好奥运会、“十一”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市场供求情况的监测反映工作。

四、加强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

加强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围绕米袋子、菜篮子价格,春耕秋播期间的农资价格、夏秋收期间的粮食收购价格以及城镇房地产价格,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五、继续加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管理

进一步推进价格监测点的规范化建设,坚持价格监测台账制度。继续加强对价格监测点的检查指导,搞好对监测点采报价人员的培训,保持与监测点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六、抓好价格监测质量考核和检查

坚持价格监测质量考核和通报制度,对价格监测数据和信息报送质量实行量化考核,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搞好2008年的监测质量大检查活动,以监测点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监测数据质量、台账设置、以及对监测点现场检查指导制度落实情况,促进价格监测质量不断提高。

七、加大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力度

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活动,加强对农民关心的特色农产品专项信息服务,抓好价格信息进村入户工作,逐步建立以农村合作组织为重点的价格信息联络员制度,使联络员成为农民信息需求上传下达的桥梁,增强信息服务的实效性。

继续做好联合信息服务工作,搞好特色农产品价格信息交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对价格信息的需求。

八、加强价格监测机构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机构,巩固和充实现有队伍。加强价格监测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规范机构设置、工作设施、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搞好人员培训,打造能够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规范健全、保障完善的价格监测队伍。

山东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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