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商业部关于对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进一步加强领导、搞活经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86)商管字第2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86-04-07

施行日期:1986-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近年来,商业部系统归口管理的城乡集体商业(包括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商办工业,下同),在各级人民政府和商业、粮食、供销社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集体经济的指示和商业部(1984)商管字第1号文件精神,在搞活流通、方便人民生活中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企业普遍还存在底子薄、基础差、负担重、经营管理水平低等问题,一些企业利润下降,亏损面逐年扩大。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搞活经营,巩固和发展集体商业,现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当地情况,参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积极扶持

城乡集体商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商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商品流通中的一条重要渠道。大力扶持,积极发展集体商业,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的重要政策。随着国营小型商业转为集体所有制,集体商业的队伍将迅速扩大。因此,各级商业、粮食、供销社主管部门必须充分重视集体商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发展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真正放宽搞活,增强企业活力;对集体商业面临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具体分析,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实行分类指导;要在资金、货源、网点、信息等各方面给予支持,对饮食业需要的粮、油、煤炭和其它辅料,粮食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要比照国营同类企业,保证供应;要尊重集体商业的经营自主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部门反映,提出解决意见,促使集体商业搞活经营,不断发展。

二、进一步改革集体商业的管理体制

两年来,各地商业主管部门按照商业部(1984)商管字第1号文件精神,帮助集体商业积极创造条件,改变旧的管理体制,因地制宜地建立了一批不同类型的联合管理机构,对于发挥集体商业经营灵活的特点,增强企业活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今后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联合机构要在市、县商业局、供销社的领导下,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办成管理经营型的经济实体,对基层企业负责领导和管理,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联购分销或政策允许的批发业务,为基层商店服务。联合机构要实行民主管理,经理要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切重大事项都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基层商店也要实行民主管理,选好商店经理,在联合机构和当地商业、粮食、供销社主管部门的领导、管理下,积极开展经营活动。有关集体商业的劳动人事、收益分配、经营责任制、经营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工作也要同步进行,并要注意集体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切忌生搬硬套国营商业的模式。

集体商业必须实行经营责任制。各企业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采取职工乐意接受,能够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又能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的不同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

三、放宽政策,搞活经营

解决集体商业目前困难的根本途径在于尊重企业的自主权,发挥集体商业经营灵活的特点,放宽政策,搞活经营,使它们成为名副其实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级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支持集体商业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积极发展横向经济联系,不断开拓新的经营项目和服务领域。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集体商业可以经营批发业务;可以兴办与经营范围相关的各种加工业务,实行前店后场,加工的产品直接出售;可以一业为主兼营其它;可以开展各种形式的联营、代购、代销、联销、寄销等经营活动;可以摆摊设点,串乡赶集,流动售货。在进货渠道上,可以从当地、外地的国营批发公司、供销社批发部、生产部门、农贸市场等多渠道进货。饮食、服务行业,如饭馆、旅店、理发馆等,有条件的可以改建或更新设备,改善服务条件,增加营业收入。

四、开展职工集资入股,充实企业资金

集体商业资金严重不足,影响企业扩大经营,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目前,增加企业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解决。各级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职工集资入股,缓解企业资金不足的困难。此外,还可以吸收社会入股。职工入股和社会入股要坚持自愿原则。入股股金按国务院国发〔1983〕67号文件规定,保息分红,全年不得超过15%,15%以下的股金分红部分,不交奖金税。

过去由商业厅(局)、供销社或主管公司代管的联合公积金、公益金,应如数移交给集体商业的联合机构或基层企业,用于扩建经营网点,改善经营设施,举办必要的集体福利事业和进行职工业务技术培训。被平调尚未归还的,主管单位应积极负责催还。今后任何部门都不准再平调集体商业的资金和财产,不准以任何名目乱摊款项。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职工队伍培训

集体商业近几年新招收的职工多,人员结构变化大,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普遍较差。各级商业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理想、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商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倡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纪守法,反对哄抬物价、弄虚作假,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各级主管部门要把培训集体商业干部、职工列入计划,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短训班。培训的办法可多种多样,可以由商业局统一办,也可以由集体商业的联合机构同国营专业公司联合办,还可以由集体商业公司自己办。要从集体职工队伍中尽快培养一批思想好、有知识、业务熟、比较年轻的商店经理和业务、财会骨干,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商业部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