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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工商局关于“95打假打诈中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豫政[1995]1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5-02-28

施行日期:1995-02-2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省政府同意省工商局《关于‘95打假打诈中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河南的信誉和形象,影响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人民政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打假打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增加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利用合同骗买骗卖,制作、刊播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为我省的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创造一年良好的环境。

为了加强对我项工作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95打假打诈中原行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志斌(副省长)

副组长:郭廷凡(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岳同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成员:翟宗州(省广播电视厅副厅长)

徐俊德(省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景礼(省经贸委副主任)

朱法勤(省供销社副主任)

王济晟(省公安厅副厅长)

智思亮(省监察厅副厅长)

贾同焕(河南电视台副台长)

王天林(河南日报社副总编)

鲁心云(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工商局副局长顾俊担任。联系电话:5944179,5955771转7604、7404、7527.

省工商局‘95打假打诈中原行活动实施方案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的专项斗争,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现象尚未根本扭转,且假冒商标、虚假广告、利用经济合同骗买骗卖的现象也相当突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河南的信誉和形象,影响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此,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95打假打诈中原行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这项活动,旨在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五届十次会议精神,促进我省开放带动战略的全面实施,使我省的打假打诈工作向宽广度、深层次推进,并借助舆论监督,通过新闻透视、案件曝光等手段增加震慑力,以呼吁全社会支持打假打诈工作,提高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和广大消费者的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打假打诈声势,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假冒注册商标和制作、刊播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使利用经济合同骗买骗卖的问题得到较好治理。同时,通过对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全面反映我省打假打诈的情况,树立河南的商誉和形象,促进河南经济健康发展。

二、活动安排

整个活动按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4月份)即在春耕期间集中打击制售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各地要对农业生产资料部门、种子公司经销的化肥、农药、种子进行一次普查,发现问题跟踪调查。对非法经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取缔。为配合新闻宣传,有选择地调查采访农民对化肥、农药、种子经营管理的看法。

第二阶段:(6-8月份)即在夏季开展对制售假冒、劣质食品、饮料、啤酒违法活动的打击。该项工作从市场检查入手,由经销渠道向生产领域延伸,重点打击掺杂使假违法行为。对过期霉变的食物予以销毁。

第三阶段:(10-11月份)即在秋末冬初重点整治假冒商标、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一是在大力宣传《广告法》的基础上,对全省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普查,核实资质条件,换发广告经营许可证。对重点媒介单位进行检查,解决多头经营广告业务问题。依据国家制定的广告禁令文件,对虚假、违法广告进行查处。二是在大力宣传《商标法》的基础上,重点打击印制假冒商标、装璜的违法经营者。

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对食品的生产、经销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第四阶段:(12月份)即总结表彰阶段。对在开展前三阶段活动中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巩固打假打诈成果。举办‘95打假打诈中原行成果展览和新闻发布会,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重奖。

打击利用经济合同骗买骗卖的工作是“双打”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经济合同法》、《河南省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要把宣传两法和打击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违法活动贯穿在整个‘95打假打诈中原行活动中,认真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三、方法步骤

根据活动时间安排分以下步骤实施。

第一步:建立领导小组。由省政府负责同志牵头,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组成‘95打假打诈中原行领导小组,负责该项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和其它日常工作。公布举报电话。

第二步:宣传发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向社会发布这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这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规咨询宣传工作,并公开焚烧销毁一批假冒劣质商品。

第三步:检查报道。打假打诈办公室组织由新闻和执法单位组成的中原行报道组,深入各地进行检查和跟踪报道。同时组织力量对生产、经销假冒劣质商品集散地进行检查,对查出的生产、经销假冒劣质商品的违法行为者要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注意发现依法生产经营、抵制假冒劣质商品的典型,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第四步:总结表彰。召开‘95打假打诈中原行成果发布会,举办假冒劣质商品展览,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把打假治劣工作引向深入。

四、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生产、经销假冒劣质商品的违法行为,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和强烈不满的热点问题。各地都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的需要,从加强反腐败、进一步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深入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假冒劣质商品屡禁不止造成的严重后果,自觉克服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的错误观念,克服麻痹松劲、畏难厌战情绪和盲目乐观情绪,下决心、花大力气把打假打诈工作抓紧抓好,坚决刹住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骗买骗卖、制作与刊播虚假广告的歪风。

2、加强领导,严密组织。针对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地域性强,涉及面广,内外勾结,利用合同诈骗手段隐蔽、情况复杂的特点,为确保这项活动顺利进行,各市地都要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具体指导。

3、在开展打假打诈活动中,一是要突出重点,特别要突出查处大案要案;二是要坚持打击处罚与教育疏导相结合,标本兼治,实现综合治理,特别要注意挖窝端点,断流截源;三是正确执行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区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一般违法与构成犯罪的界限,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四是把打假打诈工作切实与保护知名商品结合起来。

4、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为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圆满的成果,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的作用,发挥整体效能,形成合力,打好总体战。

河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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