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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启动和振兴消费市场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京商发(2003)3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6-25

施行日期:2003-06-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市属商业系统各单位,各区、县商委(经贸委),各商业行业协会,各有关商业企业:

2003年6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宣布取消北京地区的“旅行警告”,并将北京从“非典”疫区名单中删除。这标志着北京“非典”疫情得到了全面有效的控制,抗击“非典”的战斗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胜利。随着经济社会活动的逐步恢复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的走向正常,全市商业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启动和振兴消费市场,迎接市场消费高峰的到来,促进首都消费市场的繁荣和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巩固和发展抗击“非典”期间取得的各项防控成果,继续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巩固和完善在非常时期适应消费方式变化所形成的服务功能和公共卫生安全防控措施,将其纳入长效管理的制度和规范,防止“非典”疫情死灰复燃,不许“非典”卷土重来,促进全行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

二、各商业企业要针对当前的新形势和市场的新需求,及时调整商品结构和经营结构,积极组织充足的商品货源,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在推进流通现代化工作中,实现商业总水平的优化升级。

三、举办“爱我北京、共铸繁荣”大型市场活动。市商委、市商联会将于2003年6月27日晚组织大型商业活动。届时在王府井商业街设主会场,全市20余个区域性商业中心为主体,商业餐饮休闲服务企业共同参与。各商业企业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启动和振兴消费市场的新起点,树立信心,抓住机遇,重塑形象,乘势而上,共铸辉煌。

四、积极策划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商业促销活动要与形式多样、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娱乐活动结合起来,努力烘托市场气氛;要与规范经营的露天消夏夜市结合起来,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场所;要与适时推出新商品,满足新的消费需求结合起来,真情回报消费者。同时,要认真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制定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确保各项市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健全和完善消费品市场信息快速反应系统。消费品市场信息快速反应系统是数字商业的基础,是市场调控的决策依据,是引导消费的风向标。市和区县流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防治“非典”期间调控市场的经验和教训,抓好区域信息分中心建设、吸收和发展网络成员以及信息报送等重要环节,全力保证系统建设的进度,为调控市场、引导消费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依据。

六、努力实现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全市商业企业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全力以赴,勇于创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今年确定的消费、投资双重拉动的经济目标,发扬在抗击“非典”工作中特别能战斗的精神,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而努力奋斗。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 二00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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