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4〕116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唐舜电信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00四年十月十九日
文化部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4)2054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4-10-19
施行日期:2004-10-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4〕116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唐舜电信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00四年十月十九日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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