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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十三批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国食药监市[2005]407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8-05

施行日期:2005-08-0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病案》等3个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

《成都医药》现已更名为《现代临床医学》,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共同核准,取消《成都医药》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资格,确认《现代临床医学》(CN号:51-1688/R,广告经营许可证号:5101031000450)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

特此通知。

附件: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
二○○五年八月五日

附件: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序号     刊物中文名称   CN号     登记地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1       中国病案    11-4998/R   北京市  京东工商广字第0271号(1-1)

2       循证医学    44-1548/R   广州市  440100400011

3       中国性科学   11-4982/R   北京市  京海工商广字第0357号(1-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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