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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集中治理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陇政办发〔2006〕9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09

施行日期:2006-08-0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委、市政府对治理“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工作十分重视,今年6月15日以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最近调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地方工作进展缓慢,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王书记在7月29日市四大班子联席会议上对加强交通和农贸市场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路为市,占道经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安排部署。治理“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工作,。事关公路安全畅通,事关陇南的对外形象,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人民利益、优化发展环境、加快陇南科学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集中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这次集中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确保道路畅通、维护群众利益、改善对外形象、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切实解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问题,为加快陇南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县(区)、有关乡镇、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召开动员大会或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市集中治理“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传达好王书记的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周密安排部署,全面动员各级组织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扎实推进集中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有关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治理“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集中治理工作责任制。县(区)、有关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要用一定的精力来指导这项工作,对工作推不开、进展不大的要亲自过问,指导基层集中攻坚,务求突破;分管领导要用主要精力抓落实,切实把工作抓上手、抓到位、抓出成效。要把集中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身上,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特别是要明确有关乡镇和基层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的工作责任。市政府决定,全市的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工商、交警、公路、商务、交通、运管、农机、督查等部门全力配合。各县(区)、有关乡镇也要明确牵头单位,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联动执法,形成强大的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有关乡镇、有关部门要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印发有关法规资料、电视报道等多种有效形式,营造集中治理的浓厚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特别是要做好对一些重点乡镇和公路沿线村社的宣传动员工作,有关乡镇要专门召开村社群众大会,进行宣传讲解,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对开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每个市场、每个集日都要有宣传车,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引导个体户、经营业主和群众遵纪守法,规范经营,按照规定入市交易。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主渠道和监督作用,深入宣传治理工作,要派出记者对重点集市的治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跟踪报道,对整治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要重点宣传报道,对那些治理措施不落实,治理效果不明显的要敢于揭短亮丑,进行公开曝光。

四、坚持对症下药,狠抓措施落实。“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现象在我市一些地方由来已久,原因复杂。在这次集中治理工作中,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一市一策的原则,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待,努力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对于有市场而不进入市场、在公路两旁占道经营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和治理。要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一方面加强对从事农产品交易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耐心细致地说服和引导群众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市场管理,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市场收费标准,坚决杜绝额外增加农民负担,实行人性化管理,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地进入市场。二是对于因场地容量不足等原因造成“占道经营”的,要划行归市,加强管理,在道路两侧明确标出警戒线,合理确定交易范围,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于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进入指定市场、仍然在公路两旁占道经营的,要采取必要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予以处理。要注意工作方法,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粗暴执法和违规执法,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扎实稳妥地开展集中治理工作。三是针对多数农贸市场建设滞后这一根本性的问题,要以集中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各县(区)要把加强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有重点、分步骤、分阶段地加快建设进度。要根据本地群众交易规模和交易量科学规划市场建设规模,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容量适度、设施齐备、管理有序的农村集贸市场,确保广大群众都能进入市场正常交易。四是针对整治工作容易出现反复的实际,要积极探索和落实长效机制。要坚持把集中治理和长期监管有效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和落实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反弹,彻底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突出整治重点,突破整治难点。目前全市131个集贸市场中,公路沿线的有33个,其中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集贸市场共有18个。这18个市场分别是堵车现象时有发生的外纳、三河、佛崖、临江铺、东峪口、抛沙、伏镇等7个市场,容易发生严重堵车现象的盐关、官亭、两河口、两水、汉王等5个市场,堵车现象较为严重的哈达铺、沙湾、安化、毛坝、小川、江洛等6个市场。这18个集市是这次集中治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这18个市场的集中治理任务已经明确落实到了县(区)、乡镇长和市直部门具体责任人的头上。各县(区)、有关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猛药攻顽症”的要求,分别制定整治方案,采取超常规的工作措施,集中执法人员,集中工作时间,先期进入重点集贸市场,从摆摊上市一开始,就运用综合手段进行集中治理,严防死守,一抓到底,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六、严格检查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将由分管副市长带队,分两路对各县(区)集中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还要抽调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督查组,由市公安和工商部门的主要领导带队,对各县(区)、有关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督查要按照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督查组工作人员要转变作风,直接进入市场,在逢集日集中督查,然后再到县(区)、乡镇去,反馈督查意见,以深入扎实的工作促进基层真正抓好落实。各县(区)也要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通过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效果的要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或治理后出现反弹的,要通报批评,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无所作为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00六年八月九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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